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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500千伏花都变电站扩建第四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0〕42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广东500千伏花都变电站扩建第四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500千伏花都变电站扩建第四台主变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500千伏花都变电站内扩建第四台主变压器,容量为1000兆伏安;配套建设三组60兆乏低压电容器。扩建工程在现有围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新征地。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9年11月20日出具《关于广东500千伏花都变电站扩建第四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粤环辐技评〔2019〕173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