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0〕7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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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影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山影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山影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MA534DUT4Y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汤晓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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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年04月25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0年04月25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山影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0〕73号
中山影和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HP-2019-345)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租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88号火炬大数据中心3栋(为独栋建筑),设置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本核技术利用项目位于该建筑1~3层,其余楼层为本单位办公用。项目内容包括:
(一)在一层设置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开展PET放射诊断项目。建设2间PET机房及相关配套场所,分别安装使用1台上海联影UMI550型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和1台PET/MR,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开展PET/CT和PET/MR核素显像诊断。
(二)在二层和三层共建设5间放射诊断机房,共安装使用2台CT机、1台乳腺钼靶机、1台DR机以及1台骨密度仪用于放射诊断,均属Ⅲ类射线装置。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