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0〕15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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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0000455860170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冼绍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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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年07月29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0年07月29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0〕158号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20DLFSHP011)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机场路16号,在医院杏林苑(中心花园广场)地下停车场负一层北侧设置核医学科,建设核医学科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具体包括:建设1间PET/CT机房、1间SPECT/CT机房以及分装室、注射室、注射后休息室、核素治疗室等功能用房,在对应功能房共安装使用1台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1台SPECT/CT(属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镓-68开展PET/CT显像诊断,使用放射性核素锝-99m、碘-131开展SPECT/CT显像诊断;配套使用2枚锗-68放射源(均属Ⅴ类放射源)用于PET/CT图像质控校准;使用放射性核素碘-131开展甲状腺功能测定和甲亢治疗,使用放射性核素锶-89、镭-223开展骨转移癌治疗;利用B超引导开展125I粒籽植入治疗,在8号楼(临床教学楼)肿瘤科23层西南侧设置3间粒籽治疗病房(共6张病床)。该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