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0〕17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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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0000314905961Q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邹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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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年08月07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0年08月07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0〕170号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19DLFSHP011)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从城大道566号,在医院院区东北侧原篮球场(停车场)空地新建1栋肿瘤放射治疗及核医学楼(医学楼工程1幢)(以下简称“放疗核医学楼”),在放疗核医学楼内设置放疗科以及核医学科开展放射治疗和核医学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放射治疗项目
放疗科位于放疗核医学楼的负一层,共建设1间加速器室和1间后装机治疗室。在加速器室新增安装使用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Synergy型,最大X射线能量为10兆伏,最大电子线能量为15兆电子伏,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在后装机治疗室新增安装使用1台后装机(内含1枚铱-192放射源,最大装源活度为3.7E+11贝可,属Ⅲ类放射源)用于放射治疗。同时,在放疗核医学楼一层配套建设1间模拟定位机房,在该模拟定位机房新增安装使用1台模拟定位机(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模拟定位。
(二)核医学项目
核医学科位于放疗核医学楼的一、二层,分别设置核医学甲癌治疗区以及诊疗区,建设2个独立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一层甲癌治疗区使用放射性核素碘-131开展甲癌治疗,共设置2间甲癌病房。在二层诊疗区建设1间PET/CT机房、1间SPECT/CT机房、1间骨密度仪机房以及分装室、注射室、注射后休息室等功能用房,在对应功能房共新增安装使用1台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1台SPECT/CT(属Ⅲ类射线装置)以及1台骨密度仪(属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开展PET/CT显像诊断,使用放射性核素锝-99m以及碘-131开展SPECT/CT显像诊断;配套使用1枚锗-68放射源或1枚钠-22(均属Ⅴ类放射源)用于PET/CT图像质控校准;使用放射性核素磷-32开展敷贴治疗,使用放射性核素碘-131开展甲亢治疗以及甲功能测定。核医学诊疗区与甲癌治疗区均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