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0〕29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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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省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0000455861990H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余学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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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年12月08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0年12月08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0〕296号
广东省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ZFHK-FB20220046)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项目内容包括:
(一)核医学项目
拟将伟伦楼5层西南侧原办公区和骨密度仪机房改扩建成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新设置1间PET/CT机房、1间PET/MR机房以及注射室、候诊室等功能房,并分别在PET/CT机房和PET/MR机房各新增安装使用1台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和1台PET/MR,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镓-68、碳-11、氮-13开展PET/CT和PET/MR核素显像诊断;新增使用2枚放射源锗-68(均属Ⅴ类放射源)用于设备校准;在楼层西侧新建1间骨密度机房,将原有1台骨密度仪(属Ⅲ类射线装置)搬迁至新建的骨密度机房用于放射诊断。同时,在伟伦楼外西侧地下新建一个衰变池配套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放射性废水。改扩建后伟伦楼5层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仍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结合改扩建后核医学科项目开展情况调整伟伦楼负一层的核医学科核素制备工作场所放射性核素氟-18、碳-11、氮-13核素制备量,调整后核医学科核素制备工作场所仍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介入项目
将英东楼一楼护士站、病人术前等候间改建为一间介入手术室以及配套功能房,新增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最大管电压125千伏,最大管电流1000毫安,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放射诊疗。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