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0〕32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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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0300455755514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惠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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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0年12月31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0〕326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ZFHK-FB20220074)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朗山路12号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内。项目内容包括:
(一)改扩建医疗楼二层原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的核医学科工作场所,重新优化布局注射后候诊室、分装室、留观室等,增加放射性核素锝-99m使用量用于SPECT/CT显像诊断, 新增使用核素碘-131开展SPECT/CT显像诊断。改扩建后该核医学工作场所仍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改建医疗楼一层原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的2间介入手术室,分别改建成1间DSA复合手术室和1间DSA机房(编号“DSA机房5”)。在DSA复合手术室中新增安装使用1套复合手术装置Nexaris Angio-CT(该装置具备DSA球管和CT球管双球管,DSA球管最大管电压125千伏,最大管电流1000毫安。两个球管相互联动,不能同时出束,整体按Ⅱ类射线装置管理)用于介入手术中放射诊疗;在DSA机房5中新增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最大管电压125千伏,最大管电流1000毫安,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放射诊疗;同时,将医疗楼五层原库房、敷料间和会议室改造成1间DSA机房(编号“DSA机房4”),在DSA机房4中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最大管电压125千伏,最大管电流1000毫安,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放射诊疗。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