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1】29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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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500千伏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二期)接入系统工程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关于广东500千伏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二期)接入系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500千伏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二期)接入系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50063284114XA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沈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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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年12月24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1年12月24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500千伏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二期)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1〕293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你单位报批的《广东500千伏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二期)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500千伏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二期)接入系统工程位于汕尾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500千伏线路工程
本工程新建甲子陆上升压站至茅湖变电站50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约73公里,采用同塔双回路挂单线架设。
(二)500千伏茅湖变电站扩建1个至甲子陆上升压站的50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用地上进行,不新征地。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后,于2021年11月18日出具《关于广东500千伏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二期)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粤环辐技评〔2021〕151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