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2〕2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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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人民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心血管疾病研究所)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0113455411973P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温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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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2年01月20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2〕23号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ZFHK-FB21220027)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内。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医院放疗ECT楼3楼核医学工作场所进行改扩建,将原核医学科会议室改为分装注射室、卫生通过间、废物室和药品暂存室,将原注射室改为VIP休息室,调整PET休息室、碘-131分装室等功能用房布局和屏蔽设计,同时在PET/CT机房内安装1台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该设备原已获环评批复,本次项目建成后一并购置安装),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开展PET/CT正电子核素显像诊断,配套新增使用2枚锗-68放射源(均属Ⅴ类放射源)用于PET/CT设备校准。核医学科原已许可的项目中,继续使用放射性核素锝-99m、碘-131进行SPECT/CT核素显像诊断,使用放射性核素碘-131、锶-89进行放射治疗,终止原已许可且未开展的铊-201、磷-32、氧-15、氮-13、碳-11和碘-125(用于放免实验)6种放射性核素使用。改扩建后核医学辐射工作场所仍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