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3〕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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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100000400012211J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贻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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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3年02月01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3〕17号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你单位报批的《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号为FA·HP·2022·04,该项目报告书原申报受理名称为《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申请修改为现报告书名称)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设计、建造的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大朗镇中子源路1号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东莞研究部中国散裂中子源工程园区内。项目主要内容为:在中国散裂中子源一期工程基础上,新建综合性能指标达国际先进的中子谱仪9台和实验终端2个,并通过更换使用新型高频离子源、增加超导直线加速器、新建物理与热工设计验证实验平台等相关升级改造工程将原散裂中子源的束流功率从100千瓦提升至500千瓦,主要用于基础与应用科学前沿、工程与工业应用等领域的研究工作。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于2022年11月11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有关该项目建造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23年1月17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造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10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在射线装置上工作的非职业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造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项目使用单位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东莞研究部,应按规定的程序向生态环境部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建造期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建成申领辐射安全许可后由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协同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