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3】1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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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工程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对广东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2001952813907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林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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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年02月02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3年02月02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3〕19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你单位报批的《广东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阳江市、肇庆市、清远市、云浮市。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线路工程和相关变电站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线路工程
1、50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
新建500千伏回隆~蝶岭~卧龙~振兴(清城)线路两回,按2条单回线路并行走线的方式架设,线路路径总长约691.5千米。其中500千米回隆至蝶岭甲线长约45千米,500千伏回隆至蝶岭乙线长约45千米;500千米蝶岭至卧龙甲线长约113.5千米,500千伏蝶岭至卧龙乙线长约115千米;500千米卧龙至振兴(清城)甲线长约186.5千米,500千伏卧龙至振兴(清城)乙线长约186.5千米。
2、配套线路升高改造工程和迁改工程:配套升高改造线路路径长度约5.7千米;配套迁改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0.45千米。
(二)相关变电站(500千伏回隆变电站、500千伏蝶岭变电站、500千伏卧龙变电站、500千伏振兴(清城)变电站)扩建工程,共扩建500千伏出线间隔10个,新增3组高压电抗器、5组低压电抗器、4组低压电容器等。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后,出具了《关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粤环辐技评〔2022〕174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23年2月1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阳江市、肇庆市、清远市、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