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3〕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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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12440000455858169P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华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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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年02月16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3年02月16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3〕24号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GZDS环评2022018)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57号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项目主要内容为:
(一)医院对门诊大楼六层核医学科原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进行改扩建,重新优化调整布局。具体建设内容如下:将该层楼核医学工作场所内空置区域以及该工作场所旁过道、原皮肤科治疗室及诊室等区域改扩建为1间SPECT/CT机房、注射后候诊室、敷贴室和甲功室等相关功能室,将原注射室及注射后候诊室优化布局调整为注射室及治疗临时观察室等区域。在新建SPECT/CT机房内新增安装使用1台SPECT/CT(属III类射线装置),使用原许可放射性核素锝-99m开展核素显像诊断,并调整减少其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在甲功室使用原许可放射性核素碘-131开展甲亢治疗和甲功测定,并调整减少其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在敷贴室新增使用1枚锶-90放射源(属V类放射源)开展敷贴治疗。改扩建后该核医学工作场所为独立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在新建医技大楼四层扩建3间介入手术室,在三层设置复合手术室(包括1间介入手术室和1间CT手术室,在该两间手术室中设置防护门和滑轨)。在各介入手术室内分别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介入手术室内的3台设备从住院楼4号楼三层搬迁至此,最大管电压均为125千伏,1台最大管电流为1000毫安,另外2台最大管电流为1250毫安;复合手术室内的1台设备为新购置,最大管电压为150千伏,最大管电流为1250毫安。以上设备均属II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在复合手术室的CT手术室内新增安装使用1台CT(属III类射线装置,可通过滑轨移动至介入手术室使用,不与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同时出束)用于复合手术中的放射诊断。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改扩建前原有辐射工作场所须经辐射工作人员处理并检测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