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3〕7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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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300071144773R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邓伟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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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年04月06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3年04月06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3〕72号
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22DLFSHP024)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在东莞市沙田镇大泥村沙田大道269号C栋101号设立中广核金沃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沙田分公司,在该分公司内新增开展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在C栋101号厂房内两侧共建设4间辐照室(偏东侧为8、9号辐照室,偏西侧为10、11号辐照室),并在各辐照室内分别安装使用1台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其中8、9号辐照室内的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型号均为DDLH1.5/80-1800,电子线最大能量1.5兆电子伏,最大束流强度80毫安;10号辐照室内的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型号为DDLH2.5/40-1400,电子线最大能量2.5兆电子伏,最大束流强度40毫安;11号辐照室内的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型号待定,设计电子线最大能量2.5兆电子伏,最大束流强度50毫安。该4台辐照装置均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电线电缆、热缩套管、橡胶线、PP/PVC材料等辐照交联。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安装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和射线装置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