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3〕20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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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源长安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许可证书名称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源长安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源长安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52441600758332930A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段国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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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21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3年10月21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源长安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3〕208号
河源长安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GZDS环评2023014)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在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东边越安大厦建设河源长安医院新院区,新开设核医学、放射治疗、介入、放射诊断等核技术利用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
(一)核医学
在新院区医院大楼负二层设置核医学科,建设核医学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建设1间PET/CT机房,在该机房内安装使用1台PET/CT(属III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和镓-68开展正电子显像诊断,配套使用3枚锗-68放射源(均属V类放射源)用于PET/CT校准。
(二)放射治疗
在新院区医院大楼负二层开展放射治疗项目,建设1间直线加速器机房,在直线加速器机房内安装使用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为10兆伏,最大电子束能量为20兆电子伏,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配套使用CBCT系统(属III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图像引导复定位。
(三)介入放射诊疗
在新院区医院大楼六层建设1间介入手术室,在该手术室内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最大管电压为125千伏,最大管电流为1250毫安,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
(四)在新院区医院大楼一层急诊科和口腔科、三层肾内科及四层体检科和癌症中心共建设9间放射诊断机房,共安装使用口腔CBCT机、乳腺机、碎石机、DR机、CT机以及CT模拟定位机等9台医用III类射线装置开展放射诊断。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