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陈厅好,各位领导好,陈厅提到固废处理的问题,各个企业都很关注。有人认为广东的危废处理能力还有点不足,遇到了处理难、处理费用高等问题,厅里是否有相关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陈金銮:非常感谢您的提问。确实,广东是一个产废大省,目前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是一个阶段性问题,主要体现在结构上和区域的不均衡上,主要是危险废物在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置能力方面存在不足。我们在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方面能力应该说还是有富余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地推动危废处置设施的建设,主要采取“五个强化”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是强化处置设施的统筹。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我们结合广东经济结构以及“一核一带一区”的布局,制定建设49个固体废物处置的重点项目目标。省领导也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危废监管和处置能力建设,尽快系统性地破解困扰我省危险废物处置的难题。
二是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布局是采用“粤东西北+珠三角”区域性处置中心的布局,也就是在粤东的揭阳、粤西的茂名、粤北的韶关以及珠三角的广州、深圳、东莞、珠海等市布局一些危险废物的区域性处置中心,为区域内实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能力保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区域性处置中心建设的主导作用,加快发挥区域性中心的辐射作用,以点带面补上短板,推动处置能力逐步匹配实际需求。我们对这些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也进行了定期调度,并且通过现场督导来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加快推进设施的建设。到目前为止,49个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已经建成了18个,动工22个。其中,大家非常关心的如粤北韶关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已经恢复生产,粤西的循环经济示范中心已经动工建设,江门、河源、肇庆、清远、东莞、惠州等地已经建成了7个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置设施。刚才我也介绍了我们的不足主要是无害化处置设施,截至2018年初,无害化处置能力新增了18.6万吨/年。
三是强化配套制度的建设。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组织制定省条例的配套政策,支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建设区域性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设施,有效应对机动车维修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及社会零散危险废物收集难的问题。支持在工业园区内依法建设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设施,为工业园区内的中小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便利,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服务,针对这块最近相关的政策即将出台。
四是强化改革放权,激发活力。我们下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审批权限,在今年实施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9年本)》 中,省厅只保留危险废物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和火法冶炼工艺综合利用等项目的审批权限,其他的均下放到地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从制度创新上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切实推动加快项目建设。
五是强化危险废物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我们组织力量加快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跨省转移的行政审批工作。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上,省生态环境厅事权内的审批的程序是用7天的时间,尽可能地把时限缩短。并且定期在官网上发布省内经营单位资质,并做好与电镀、线路板等重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的对接服务,指导他们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与此同时,我们也积极鼓励企业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另外,我们也鼓励如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只要这些危险废物不出厂,都是企业的中间产品,他可以进行综合利用与处置,如果说他处置能力有富余,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我们还可以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允许其接收社会上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利用。
通过“五个强化”的措施,广东省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单位有129家,核准利用处置能力546.44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是37.34万吨/年,比2018年翻了一倍。预计到2020年,焚烧填埋等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预计可达120万吨/年,基本上可满足广东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的需求。现在我们也在编制《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还将作出相关谋划,再进一步推动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上与区域上不平衡的问题。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