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在环保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的今天,环评也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广东如何推进环评改革?如何进一步简化环评手续?谢谢!
李新科:谢谢记者提问。其实在之前的通报当中,陈厅已经简要向大家介绍了一下我们环评改革的工作。
环评是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制度。作为一项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环境制度,广东一直将环评作为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特别是近年来,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里以及相关各市积极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全力抓好环评制度的有效实施。
总的来说有四方面的进展:
第一、大幅度优化了环评的分级权限。从权限上看,我厅根据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办法》,四次调整省和市的审批权限,向广州、深圳和珠海横琴新区全下放,也将大批的治理技术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放到市里。在类别上,留在省里的就是一些跨市的、污染重的、风险高的,包括需编制报告书的机械建材、危废处置、电镀、印染、石化化工等。从实际审批的数量上,如果算执行审批制的报告书、表,省级仅千分之一,市县占绝大多数,方便企业就近、及时办理环评手续。
第二、大幅度减少了环评审批的数量。一是减少了需编制报告书的项目数量。这是严格落实国家的分类名录,去年编报告书的项目不到1000个,仅占审批量的2.8%左右。二是严格落实登记表备案。有超过80%的项目仅需要备案即可,便民效应十分突出。
第三、大幅度优化了审批流程。我们全方位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对内整合,对外并联。对内整合了总量指标审核、市级征求意见、环境敏感区穿越、技术评估等环节和环境管理要求;对外与立项、规划选址、用地、水保等实行“并联”。
第四、大幅度压减了审批时间。我们通过了一系列的举措,大幅度压减了审查时间,提高了审查效率。与法定时间相比,实行审批制的平均压缩了50%以上。实行登记表的即时办理。同时全过程在网上公开。
虽然通过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环评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仍然存在,也存在简化环评的空间。结合我们这周开的环保服务企业“面对面”座谈会,企业提出了一系列简化环评的建议,包括我们前期调研的成果,我们初步计划对建设项目环评作进一步的简化。
主要的考虑是:从省的层面出台《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借鉴京沪及省内改革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特别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出若干环评改革措施。在强化规划环评时效、制定实施生态环境影响重点行业名录工作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简化一般建设项目的环评,也是回应企业提出的一些诉求。
一是试行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制。包括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也包括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民生水利设施、万里碧道建设有关项目等生态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等。
二是试行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对应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包括在生态环保设施完善的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相关的项目,以及企业提出的增资扩产的不涉及新增用地和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总量的,将往告知承诺方向改革。
三是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内容。在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内,符合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其环评与区域规划环评实施联动,简化编制内容。如区域规划环评中已有的、还在有效期的内容或资料,或区域定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资料、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中已有的,无需另行编写或调查。同时,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减少报告书章节。
四是简化涉海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对于建设项目涉海部分,除单独立项情形外,无需另行编制涉海工程环评。
我们的目标是想通过环评的简化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助力绿色发展,同步强化源头预防的作用,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