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就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如何保障普查数据质量答记者问。
珠江环境报:据了解,我省在本次普查中涉及的企业数量非常多,居全国首位,请问是如何保障普查数据质量?
王昌龙:谢谢这位记者朋友!您关注的问题也是我省普查工作一开始就高度关注的核心问题!数据质量是污染源普查的生命线,关系着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从一开始我省就将普查数据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全员、全过程、分级质量控制,将质量控制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切实保障了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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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质量控制制度规范。印发了普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了普查各阶段工作标准和人员责任,细化现场复核、分级审核和抽样评估要求。制定了工业源和农业源普查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分批次分阶段分内容强化培训指导,做到每个普查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普查表填报规范和技术控制要求,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全面准确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二是建立质量控制责任机制。建立了“4+3”审核机制,“4”是指普查对象自审、普查员初审、普查指导员复核、普查机构逐级审核的四级审核基础,“3”是指开展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会审的三级会审机制,同时还明确各级人员的审核职责及流程方法。制定了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压实到每个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能够做到尽心尽责,对普查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核查、汇总等主要环节进行全过程留痕记录,实施“谁填报、谁审核、谁负责”的质量管理责任制。
三是严格开展现场质量核查。结合我省区域跨度大、普查对象数量多、工艺复杂等特点,先后在清查建库阶段、入户调查阶段、数据审核阶段这三个关键节点,组织开展三轮次质量核查,按照国家的规范要求,按一定比例现场抽查污染源信息填报核算情况,实现质量核查所有县(区)和各类污染源全覆盖。
四是强化数据审核整改。邀请国家普查办、省内外各行业专家和地方技术骨干,采取集中会审、交叉审核、比对审核、汇总分析等多种审核方式,通过区域、流域、行业普查数据宏观比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整改,形成了查找问题-跟踪督办-整改落实的闭环质控机制。
通过以上有效的四个方面的质控措施,去年底我省普查数据质量达到了国家定库要求,并且数据质量完全符合国家的定库要求,顺利通过国家质量核查、第三方评估及总体验收,得到了国家普查办的充分肯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