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围绕“广东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接受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我省如何严控土壤污染风险答记者问。
主持人: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包括净土防御战,请问目前我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如何?受污染的地块如何修复和利用?
鲁修禄:土壤环境质量关乎国家粮食安全,以及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去年我省完成了对农用地土壤的详查工作,今年工业用地的详查工作也正稳步推进。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已全部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截至今年10月,我省纳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信息系统的地块共2032个。目前全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韶关大宝山矿区土壤生态环境修复成效明显
污染地块修复方面,自2017年以来,我省逐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制度,对于风险评估结果表明需要实施修复的地块,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由土壤污染责任人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修复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方面,我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建立全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联动机制,为严控土壤污染风险,我省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一是严格规划管理,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明确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在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二是严格供地管理,对经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为污染地块但未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地块,禁止进行土地出让;三是严格再开发利用管理,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防范人居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