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围绕“广东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接受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我省疫情医疗废物防控的主要措施答记者问。
主持人:新冠疫情发生后,我省是如何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无害处置的?
鲁修禄:疫情发生后,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力做好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安全的运行管理,确保了医疗废物和废水得到安全处置,防止了二次污染传播。
根据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我省疫情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严格实行“专人专车”管理,从定点医院等收集后直接运回辖区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优先进行安全无害处置,严格做到“日收日清”。同时,严密监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污染排放情况,确保达标排放,保障疫情医疗废物安全无害处置到位。2020年1月20日至10月31日,全省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约9.4万吨,其中超过4600吨疫情废物(国家自2月5日起要求统计)全部实现“日收日清”。
疫情医疗废物防控主要措施包括:一是科学规范指引。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环境管理预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指引》等通知文件,统筹指导地市有序做好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二是持续提升能力。截至10月底,全省集中处置能力579.4吨/天,较疫情前增长83.47%。组织21个地市摸清全省有效应急处置能力达370.4吨/天,可保障兜底应急处置需求。三是强化环境监测。严密监控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急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持续强化对集中隔离点和接收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置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染防治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