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广东省“无废城市”建设总体安排,介绍了深圳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金銮就广东省建设“无废城市”已有的基础和存在的难点答记者问。
凤凰网:广东省提出建设“无废城市”,这是一个宏大的目标,目前已有哪些基础?遇到了哪些难点?
陈金銮:谢谢凤凰网这位记者的提问。2018年,广东省印发实施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把固废污染防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领域之一来抓,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摸底数、补缺口、查漏洞、严监管、压责任、强能力”18字的总体思路来推进工作,各项任务得到了有效落实,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为“无废城市”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广东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瞄准短板、精准发力,我们对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作了系统分析,推动建成了一批固体废物重点工程项目。到2020年底,全省共有137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具备年处理能力772.8万吨,其中无害化处置能力107.2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结构性不均衡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全省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2家,集中处置能力519.4吨/天,有效保障疫情医疗废物100%安全无害化处置。创建了一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到2020年底全省创建33个示范项目,新增年资源化利用能力2160万吨。
二是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能力上新台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均设立了固体废物管理处(科),省级和广州等15个市还专门设立了固体废物管理技术机构。印发实施《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通知》,推动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开展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推进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申报全覆盖,强化数据校核,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管理水平,初步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转移到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三是重点领域固体废物风险防控取得新突破。聚焦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印发实施《广东省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2020年,组织了两轮次的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实施台账清单管理。联合省公安厅、人民检察院、交通运输厅、海事局等5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推进危险废物跨省联防联治,推动形成环境风险防范合力。广东与广西率先签订了《粤桂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支持下,广东又牵头推进了《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的签署。2019年以来,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大幅度下降。此外,广东在禁止洋垃圾入境、贵屿电子废弃物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力度持续提升。
四是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良好开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禁限塑政策、全面推行绿色快递包装、加大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持续开展废塑料回收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目前,生产源头管控得到全面加强,可降解塑料等绿色产品产业链条初步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以绿色快递包装为例,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45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达90%以上,免胶带纸箱应用逐步提升达到8%以上。
当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一是试点城市在顶层设计仍需强化,“无废理念”刚刚起步,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变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二是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涉及面广,存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协调机制不够畅顺问题;三是宣传教育有待强化、公众参与还有待强化;四是试点的时间周期较短,只有不到三年的时间,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探索,有一定的时间压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