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4月例行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2020年度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段献忠就广东接下来将如何应对大气污染物臭氧答记者问。
广州广播电视台:刚才听环境质量公报的时候,臭氧已经成为广东首要的大气污染物,请问广东接下来对此将如何应对?
段献忠:谢谢这位记者提问。近年来,广东省臭氧浓度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2015年,臭氧首次超过PM2.5成为全省首要污染物,且占比逐年升高。鉴此,广东2018年逐步转向了以臭氧污染防控为核心的大气污染防治策略,着力破解臭氧污染不降反升的新挑战。2020年,作为“十三五”收官之年,全省臭氧年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12.7%,珠三角下降15.9%,成效显著。下一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在2020年的工作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延续和强化2020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机制。2020年实践证明,去年工作机制在成效方面是科学的,也是有效的。2021年将继续深化厅主要领导和院士牵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关攻坚中心工作模式,强化总体专家组对臭氧污染防控区域统筹,完善区域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闭环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和城市专家组组长“双组长”负责制,进一步深化城市工作组与城市之间的联动,发挥城市专家团队定向帮扶工作模式作用,强化对重点城市的指导和定向帮扶。
二、进一步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围绕生成臭氧的两大重点前体物开展协同深度治理。臭氧生成有两大重要前体物,一个是挥发性有机物,一个是氮氧化物,所以我们接下来工作,重点是围绕这两个污染物的减排。VOCs方面,重点开展臭氧高值区、主要工业园等重点区域臭氧污染成因溯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分级管控机制,强化储油库、加油站等场所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替代。NOx方面,加强移动源的污染物排放管控。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加强用车大户入户检查、黑烟车闯限行区遥感监测执法处罚、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等工作。在工业炉窑方面,也要进一步深化治理,对钢铁、水泥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逐步实施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炉窑分级管控,精准减排氮氧化物。
三、强化大气智慧平台的建设。以省政府“一网统管”生态环境板块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化系统的决策支撑作用,完善蓝天保卫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大机动车船舶遥感、臭氧及其前体物遥感监测、臭氧生成机理烟雾箱建设、VOCs重点监管企业全过程管控等信息化建设,强化对污染源的实时精细化、精准化高效管控。
四、完善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共治体系。优化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同时,结合降碳减污工作,加快推进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经济、税收、奖励等政策,鼓励企业从源头、生产及末端选用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广泛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加大宣传科普、教育培训,在全社会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
接下来我们工作主要从以上四个方面推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