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介绍《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内容。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蒋宏奇、水处处长李新科、大气处处长张瑞凤、综合处副处长关绣娟出席新闻发布会,宣传教育与科技处处长许金洲主持新闻发布会。水处负责人就“十四五”规划期间我省将如何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计划答记者问。
南方网:在“十四五”规划期间,我省将如何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来加快实现南粤秀水长清计划?
李新科: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对于如何强化“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加快实现南粤秀水长清,省委、省政府作了多方面的谋划部署。12月3日,经省政府审核同意,我厅印发了《广东省“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了全面安排。这个规划也是我省出台的第一个五年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开展编制的。
总体上,这个规划是在国家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碧水保卫战的总体布局下统筹实施的。在国家层面,“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还有两个上层规划,分别是国家重点流域总规划和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珠江流域也是首次纳入国家重点流域规划范围)。在省的层面,这个规划也与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省的其他相关规划做了充分衔接。
为了加快实现南粤秀水长清,通过规划的形式布置了六方面主要任务,总体思路是在总结“十三五”工作基础上,按照“一点两线”“三水统筹”来开展,“一点”就是指要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两线”就是要在污染减排扩容两方面着手发力,“三水统筹”就是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生态建设和水环境治理。在这个思路下,“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聚焦六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落实水生态环境管控。实施水环境质量目标、水体功能和区域空间的管控,构建南粤管水治水的新格局。
二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包括城镇污染防治以及农业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和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及按照流域或者国控断面的管控单元开展综合治污攻坚,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
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包括强化水源型江河湖库系统保护以及水源保护区的特殊保护,以及加强水生态环境的风险防控,筑牢水环境安全防线。
四是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从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调查评估到水生态保护修复,到实现打造岭南水生态保护修复样板,提升河流水生态健康水平。
五是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包括加强生产生活的节水改造,推进雨水、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水资源的生态调度管控,重点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六是完善治水机制体制。健全水环境治理政策标准、科技资金保障的监督管理体系,提升水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也强化水生态保护的基础。
在谋划“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时候,我们设定了12项具体指标,这是我们谋划“十四五”工作的新举措。因为以往更多侧重于水环境,在“十四五”我们加入了水资源和水生态要素。从指标设置上,我们设立了12个指标,其中水环境指标6个、水生态4个、水资源2个,水生态和水资源指标都是新增的;当中又有8个是新增的,延续“十三五”的只有4个。
对于具体指标,在水环境方面,我们着眼于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定了地表水优良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水功能区达标率以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优良比例、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珠三角核心区水网劣Ⅴ类断面比例,目标是努力实现人水和谐。在2025年我们确定的主要目标包括地表水优良比例提升到90.5%以上、劣Ⅴ类水体控制在0、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达到100%和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同时为了体现粤港澳大湾区的引领性,规划提出2025年珠三角核心区水网劣Ⅴ类断面基本消除的亲民指标。在水资源方面,我们设了两个指标,一个是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以及恢复连续有水的河流数量,目的就是保障河湖的生态流量。水生态设置了四个指标,包括开展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的水体、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湿地建设面积,以及重现土著鱼类和水生生物为目标的水体这四类指标,目的就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需要,力争在“有鱼有草”方面实现突破。
“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们将聚焦这六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尽快实现12项具体指标目标,加快建设“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让江河秀水长清,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