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3月例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会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负责人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的环评改革措施答记者问。
凤凰网:《十项措施》提到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编制内容、降低等级等环评改革措施,固然可以大大简化环评审批手续,但会不会出现漏洞或者欲速则不达的情况呢?会不会有一些相应的措施起到保障作用?
方平波: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确实是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近年来,我省不断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出台了《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环评改革措施。对位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部分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不经技术评估、审查,1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并可简化规划环评中已有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等内容,或者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化为报告表。《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大大简化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切实减轻企业环评负担。同时,我们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环评编制质量,发挥环评源头预防效力。
一是强化“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宏观管控。我省将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纳入“三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四个方面对单元内的建设项目提出相关的管控要求。去年1月,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指导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把关。规划环评审查通过之后,指导园区管理机构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持续关注园区开发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严格管控,为建设项目简化环评夯实了基础。
二是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虽然我们在前面的审批是简化、加快了,但事中事后监管则是加强了。我省近年来不断强化环评质量监管,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审批过程中都会切实加强质量监管,同时每季度我厅也会组织对下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抽查复核,尤其是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等环评简化措施的项目,会纳入环评文件重点抽查范围。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环评质量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对弄虚作假等严重环评质量问题,及时立案调查,查实一起,处罚一起;对一般环评质量问题,我省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规定,采取依法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等处理。通过加强环评质量监管,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切实落实环评责任,提升环评质量,保障环评改革措施成效得到巩固。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