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新科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答记者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刚才主持人通报了过去两年全省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明显的成效,请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下一步有什么工作部署?
李新科:感谢您的提问。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近年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治理率从2018年不到20%提升到2022年50%以上。今年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系列决策部署及十件民生实事相关工作安排,深入治理攻坚,确保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正常运行率稳步提升,为2025年行政村治理率达50%以上、自然村治理和有效管控比例达80%以上打好基础,助力我省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广东样板。主要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在目标任务上,坚持统筹谋划,推动自然村、行政村治理率“双提升”。一方面,差异化分解下达各市治理任务,落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推动实现全省2025年行政村治理率达50%以上、自然村完成治理和有效管控比例达80%的目标,确保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全省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另一方面,编制实施“百县千镇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高质量发展方案,系统谋划2023—2025年攻坚具体支持保障举措,在汕头、河源、中山、茂名4个试点市的基础上,每个地市推选若干示范县及示范镇、村,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全省自然村、行政村治理率“双提升”。
二是在治理路径上,坚持“一村一策”,实行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厂和资源化、生态化处理“双优先”。进一步指导各地落实好“一村一策”,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对人口分散的村庄,优先推广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厌氧式、无动力、小区域的生态处理技术。近期将印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和治理完成的认定标准,为各地实施差异化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在治污效果上,坚持“建管并重”,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率和出水水质双达标。持续发力推动各地“建管并重”,特别在2022年基本实现运维制度县级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是抓好运维制度的落实,狠抓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出水达标。特别是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特殊性与运维有效性、可持续性出发,指导各地对已建设施定期开展运维成效评估,对于运维成本高、效果差的,实事求是进行模式调整,优化运维机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率达80%以上、出水水质达标。
四是在工作推进上,坚持多元参与,实行监督和保障“双促进”。一方面加强监督,持续开展省级常态化抽查工作,督促市县“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引导村民自发参与监督工作。另一方面是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特别是充分发挥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优势,继续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列入大事要事清单、将治理设施运维管护经费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将粤东西北及肇庆等13个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确保治理相关工作落实。
五是在交流互鉴上,坚持引导推广,强化先进技术及优秀案例经验交流。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治理经验交流和政策技术研讨,统一认识,纠正偏差,加强交流。近期省里将举办一场治理攻坚工作的经验交流会。同时将充分利用“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专栏等媒体,宣传推广各地攻坚部署和经验做法。筛选建立适合不同类型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评选推广一批治理优秀案例。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