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海洋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就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举措答记者问。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请介绍一下目前我省海洋生态保护方面的情况,下一步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有什么样的举措?
郑淑颖: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提出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我省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引领,坚持陆海统筹、山海共济,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一是持续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治,以削减入海主要污染物为重点,聚焦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落实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23年上半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89.6%,其中珠江口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75.4%,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实施江河湖海清漂专项行动,加强海洋垃圾源头管控,大幅减少河流携带垃圾入海。
二是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技术培训,编制工作手册,配套专项资金,全面开展我省4084公里大陆海岸线和57个有居民海岛入海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已排查并录入系统入海排污口3514个。
三是大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2021-2023年省财政累计安排3.5亿元共支持7个市12个美丽海湾建设项目。今年将“夯实海洋强省生态基础,高质量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列入省生态环境厅“深调研”课题,重点分析我省“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的15个美丽海湾生态环境特点,把脉短板弱项,借鉴外省的先进经验,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各市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
四是积极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近浅海上做“减法”,促进浅海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中远海上做“加法”,向深蓝推进;在综合开发利用上做“乘法”,构建港产城融合发展格局。优化环评管理服务,助力沿海经济绿色转型。大力支持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建立海洋牧场环评管理“绿色通道”,指导、优化海洋牧场环评工作。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上,珠江口海域是我省陆源污染物的主要入海区域。下一步,将遵循陆海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内在规律,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陆海统筹、城乡统筹、“三水”统筹,将重点攻坚与协同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打好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一是继续实施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好国家印发的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陆海统筹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一项一项落细落实治理措施。
二是重点推进入海河流总氮管控。紧盯入海河流总氮削减,推动广州、江门、珠海、中山等市做好蕉门水道、潭江、前山河等入海河流总氮溯源,识别污染来源和贡献区域,找准减排潜力区域和行业,“一河一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总氮治理与管控力度。
三是全力完成珠江口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今年底前督促指导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珠江口6市完成入海排污口查、测、溯工作和30%的整治任务。
四是持续开展环境质量会商。开展珠江流域污染物通量核算,做好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水环境形势跟踪调查、评估和预测,掌握珠江口海域水质变化规律,分析任务工程的实施效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