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商〔2015〕921号
关于征求《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评选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粤环〔2015〕8号)中“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台购买服务标准,择优确定并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评选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12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我厅。
附件: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评选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刘进020-87532077 593149663@qq.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监测协会。
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评选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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