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你们在建议中反映的情况客观,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促进我省农村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以来,我省加快推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一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环境状况逐步得到改善。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保管理机制
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建议,我们重点从以下两方面加强:一是实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绩考核。加强对各市实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绩考核,通过对污染物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率等环境保护及“农村饮用水安全普及率”、“农村垃圾处理及环境改善”等农村资源环境的考核,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强化正确的政绩观。我们还将按照中组部2013年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更加重视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考核的精神,结合代表们所提建议,进一步研究改进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促进农村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考核机制。严格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政府进行考核,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
二、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
针对你们提出的制定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强化水污染防治的建议,我们将抓紧研究编制我省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评估修编《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重点突出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严格环境执法和健全农村水环境管理监测等工作,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逐步提高全省水环境质量。
三、加快推进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针对你们提出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因地制宜建立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议,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普及率以及饮用水源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同时按照《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30年)》要求,加快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具有饮用水功能的重点水库库区、重要河流上游地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力争到今年年底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建制镇及其他地区中心镇,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的建制镇,新丰江、枫树坝等重要水库和主要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对水质影响较大的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17年,主要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四、探索建立环保基金,充分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污水治理
针对你们提出的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有序引导建设的建议,省财政将在现有财政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创新支持方式,探索建立环保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放大效应,引导地市财政资金以及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
五、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污水处理水平
针对你们提出的加强科技支撑,提高净化设施的技术处理水平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科技支持力度,围绕农村水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物转移以及水资源合理开发与污染防治、垃圾填埋场周边水污染治理等方面开展治理技术和设施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施,逐步提高农村污水治理水平。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针对你们提出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渠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环保知识下乡”系列宣传活动、编印和派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使农民成为改善农村环境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