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尘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863”项目“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集成示范”研究成果显示,扬尘污染对PM10的贡献率为54%,对PM2.5的贡献率为21%。广州、深圳、肇庆、惠州等市开展的大气环境中PM10或PM2.5的源解析结果也显示,扬尘对城市PM10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对PM2.5的贡献率超过10%,扬尘已经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研究结果进一步显示,通过精细化的管理,采取科学的控制措施,对扬尘污染能取得非常好的抑制作用。我们认为,您们提出的完善立法,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加强管理,强化煤堆扬尘污染治理的建议,对今后改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多措并举,开展扬尘污染
为加强扬尘污染防治,2010年,我省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施工单位要做到“6个100%”,加强施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也明确要求,要加强料堆站场扬尘污染控制,贮存、堆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要建成封闭设施、喷淋设施以及表面凝结设施等。2014年初,省政府印发实施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中对扬尘污染控制提出了更进一步的治理要求。为增加扬尘排污单位的环保意识,截止2014年底,我省广州、深圳、汕头、佛山、茂名、湛江和顺德等地市(区)已经开展煤粉尘排污费的征收工作。为抑制扬尘污染,各级交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道路货运站场、道路货物运输的扬尘污染开展监管工作。广铁集团除了对铁路运输过程中的煤炭采取抑尘措施外,还在货场内修建了大量的喷水管,并在货场出口处修建清洗池,对货场内存放的煤炭采取抑尘措施。部门的通力合作,对扬尘污染起到了较好的遏制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立法。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和执法工作,《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工作已经启动,下一步将充分吸纳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的工作实际,将煤堆扬尘污染控制纳入监管范围。
二是加强监管。充分学习国内外先进工作经验,继续贯彻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同时通过采取使用抑尘剂、强化围蔽、加强管理等综合手段,加强煤堆、料堆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三是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合理做好排污费的使用。按照《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办法》,逐步扩大扬尘排污收费的范围。同时按照排污费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排污费的使用重点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国家及本省规定的其它污染防治项目等四个方面。鉴于煤堆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下一步我省将参照你们提出的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排污费对扬尘污染治理的投入,有效控制煤堆扬尘污染。
四是加强宣传。加大扬尘污染和煤堆扬尘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从自身做起自觉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措施。对建筑施工单位加大环境法制教育力度,变管理为服务,引导其自觉落实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