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东江的水文状况
小东江是袂花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高州官庄岭南面,由北向西流经茂名,从石碧流入吴川,于新河口汇入袂花江。一般情况下,小东江与鉴江不连通,与袂花江交汇后沿博茂分洪河入南海。在极端洪水情况下,梅菉桥水闸会打开泄洪,小东江、袂花江、鉴江三江汇洪,但小东江绝大部分水会与袂花江交汇后沿博茂分洪河入海,只有少部分直接入鉴江,并通过下游的塘尾分洪河等泄洪入海,同时,鉴江出海口的水闸也会开闸泄洪排海,因此,泄洪时,小东江水质对鉴江供水的影响很小。
二、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省人大高度重视小东江污染整治工作。省政府于2013年批准实施了《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启动了全省新一轮水污染防治工作,将包括小东江在内的重点跨市河流污染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省人大推广“两河”污染整治经验应用到珠三角和东西两翼重点跨市河流污染整治,2014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污染整治的决议》(以下简称《“四河”决议》),加大对小东江污染的督办力度。小东江流域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小东江污染整治取得初步成效。2014年小东江综合污染指数均值和主要污染指标氨氮浓度分别较上年下降3.0%和0.9%,石碧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均值下降1.5%。
(一)加强组织领导。去年来,省政府相继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四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座谈会和东江水质保护暨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现场会,部署落实“四河”污染整治工作。湛江、茂名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实行“河长制”,积极推进整治工作。
(二)坚持科学谋划。为切实落实《决议》,我厅组织编制了《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经上报省政府。按照《方案》要求,拟通过实施产业集聚升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区控制及生态修复、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等措施整治小东江,实现到2020年底,小东江石碧、河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目标。目前,小东江流域皮革园区和石化园区建设,正开展前期工作;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彭村湖生态恢复首期人工湿地工程,正在开展招投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茂名市高州市高盛污水处理厂,完成吴川市浅水镇污水处理厂选址。
(三)加强督办评估。2015年我厅将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纳入省挂牌督办十大重点环境问题,加大力度推进。今年5月,我厅组织了检查组赴茂名、湛江市对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进行专项督办指导。省人大对2014年“四河”整治组织开展了第三方评估,摸查工作底数。今年5月,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赴湛江、茂名市现场察看小东江流域污染整治情况,督促两市加快进展。
(四)严格环境监管。一是严格环境准入。流域内石化产业链向高端延伸,重点发展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产业,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印染、制浆造纸、电镀、鞣革、线路板、冶炼、发酵酿造等涉水重污染企业。对超标超总量、排水涉毒和排水量大的现有企业采取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措施。加大重污染行业企业的淘汰力度,茂名市在皮革行业、洗涤行业、高岭土加工企业、涉油企业、槽罐车洗车场、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关停小东江流域全部皮革加工企业和槽罐车洗车场;2014年湛江市关停重污染减排项目6个,淘汰造纸产能1万吨、印染产能6000吨。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对小东江流域内禁养区的畜禽养殖业进行全面清理,湛江市共清理畜禽养殖场4家,茂名市完成整改任务的有43家,其中10家已经关闭。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茂名市在小东江流域开展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50人次、检查企业96家,责令停产企业4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湛江市2014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683人次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流域内制革等重污染行业,拟对其中1家违法皮革企业进行取缔、关停。
三、关于建立欠发达地区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专项资金的建议
省财政高度重视河流污染整治工作,目前已经设立多个专项资金支持包括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在内的污染减排工作,加大了对重点环境整治与保护项目的支持,特别是重点支持山区和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环境整治与保护项目。一是2015年安排小东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5000万元;二是2015年安排省级污水处理设施级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0亿元,其中安排湛江、茂名市共21766万元,统筹用于包括小东江流域在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十二五”期间,安排污染减排专项资金23.58亿元,其中安排16.57亿元用于包括小东江流域在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和“以奖促减”;四是2012-2015年,省财政安排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8.4亿元;2014-2015年安排11.17亿元用于支持奖补各地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2014年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对湛江、茂名分别安排585万元、42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是2014-2015年,每年安排水质保护专项资金2.36亿元,支持包括小东江流域在内的水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等。六是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获得世界银行贷款1亿美元,我省落实配套及还贷资金7.6亿元人民币,支持包括小东江流域在内的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检测点及体系建设。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统筹做好现有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方式,探索利用股权投资、设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采集资金支持跨市河流污染整治。
四、关于建立重点跨市域河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我省从2012年起研究建立补偿和激励相结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粤府办〔2012〕35号),2012年-2014年,省财政据该办法共下达生态保护补偿资金40.25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同时,我厅也在积极研究建立跨市河流水质考核激励机制,拟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受害、谁获偿”原则,推动跨市河流污染整治明确责任、加快进度。
五、关于茂名市在枯水期期间,从高州水库引水冲污,改善小东江水质的建议
根据《方案》,从2018年起,茂名市将通过实施上东水库引水工程和工业河尾水调度,在枯水期从尚垌水库和工业河尾水各引2m3/s和4m3/s的水量进入小东江,提升小东江环境承载力,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代表提出的建议并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小东江污染整治工作涉及湛江、茂名两市政府及环保、水利、国土、建设、农业、林业、渔业等多个部门,我厅将积极推动省政府加快批准实施《方案》,建立跨市河流水质考核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小东江污染统一治理联动机制,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水质监控。优化小东江流域监测点位,增加监测断面和监测频次,建立水质季度分析制度。2015年起,小东江流域拟新增4个常规监测断面,其中拟在在三丫江湛茂交接处设置三丫口断面,在湛江段三丫江进入小东江前设置杜村监测断面,加强监控两市小东江水质状况。
三是加强环保执法。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现场巡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抽查稽查等执法方式,加大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联合执法,定期组织开展流域交叉执法。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建立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犯罪,依法严厉处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四是加强责任落实。小东江流域推广实施“河长”制,由各级政府负责人担任重污染河涌“河长”、“涌长”、“段长”,并设置考核断面。建立完善督查、暗访、第三方评估和信息公开制度,将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点跨市域河流水质状况,接受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