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为珠江流域三大水系之一,发源于江西,流经我省河源、惠州、东莞等市,肩负着沿河各市以及广州、深圳、香港近4000万人的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是沿线各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由于东江流域广大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环境监管力量薄弱,畜禽养殖业、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对东江水质安全造成了直接威胁。
一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东江水质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于2002年颁布实施《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积极推动与江西省共同协作,流域范围内各市、县、区不断加强环境监管,积极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东江水质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一、联防联控,建立协作机制
2013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与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共同签署《赣粤两省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跨界流域污染防控、联合监测和预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工作会商和交流等机制。在此基础上,两省环保部门多次开展合作交流调研,召开联动联席会议,推动两省毗邻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应建立跨界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并多次协作处置水质异常事件、联合执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两省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协议,广东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水环境管理机制体制,形成了重点流域地方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考核机制,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和水源保护区,狠抓东江流域矿山和涉重金属综合整治,推进东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编制了国土江河综合整治东江流域试点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江西方面,制定落实了源头保护区“以奖代补”奖励政策,调动源头区所在地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切实把好源头环境准入关,禁止在东江源等江河水源核心保护区开办污染企业,加密监测频次,开展监察执法,加强源头水环境和生态监管,推广种养新技术,修复水土流失,采取多种技术大力推进源头保护区生态工程建设,竭力保护好东江源头良好水质。在两省的密切合作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东江优质水源供水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有效维护了两省及香港特区的共同繁荣稳定。
二、科学布局,大力推进标准化养殖和生态养殖
为推动地方政府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促进畜禽养殖业有序、可持续发展,广东省农业厅制定印发了《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广东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指南》,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我省畜禽养殖场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及粪污无害化等“五化”的标准化养殖,共创建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90个,并建立了标准化示范场信息数据库,遴选归纳出多种效果良好的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模式予以推广。同时,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态健康发展的意见》,结合媒体专题报道、举办生态与健康养殖培训班、编印《广东畜禽标准化生产实用手册》、制作派发生态与健康养殖DVD、安排资金组织实施省现代农业产业化(特色畜牧业)建设、实施畜禽标准化建设金融创新试点等途径,大力推广以沼气为联接的“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模式,将污染治理与能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有机结合,推动畜禽养殖业向资源高效利用型、环境友好型方向转变,促进畜牧业协调健康发展。地处东江上游的河源市通过出台生态养殖政策文件,切实强化养殖管理,创新生态养殖模式等多种方式来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先后出台了《河源市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关于加快我市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河源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关于加快畜牧养殖场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指导生态畜牧业发展,当地各级农牧部门严格监督养殖场开展健康养殖,建立健康养殖档案,严把养殖用药、饲料关,强制规模养殖场配套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实行清洁生产。在探索生态养殖新模式方面,推广高床发酵生态养殖、超大容量薄膜沼气、生物菌发酵处理等模式,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利用率达到85%以上,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147个。
三、加强指导,推动农业源污染减排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会同广东省农业厅制定印发了《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作为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减排的技术支撑,为农业、环保管理部门在减排工程设计、施工、运行与管理和环境评价等方面提供了技术依据。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年)》,结合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为重点,加强畜禽养殖业监管,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畜禽养殖专业户污染治理,并积极配合省农业厅推进世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牲畜废弃物治理项目,在河源、惠州完成首批12个治理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近4年共安排专项资金22925.3万元奖励完成治理工程建设并被国家认可减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441家,其中安排3335.1万元奖励河源、惠州、东莞共140家畜禽养殖场。
四、划定禁养区,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结合《关于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态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指导全省各地市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有序、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业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畜禽养殖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清理整顿行动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的清退工作,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关闭畜禽养殖场17000多家(其中规模化生猪养殖场2066家),减少生猪养殖量509万头。其中,河源市于2013年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实行东江流域段长制、河长制,由县区长、镇长负责整治工作,要求新办规模养殖场必须办理环保、用地、农牧等方面手续,依法依规设立,并组织对禁养区养殖场依法清理,规范对限养区和适养区环境监管。目前,已清理禁养区和限养区养殖场800多家,其中东江流域段关闭养猪场385家;整改新丰江水库周边乡镇畜禽养殖场32家、关停养猪场18家。
五、加大投入,支持东江流域综合治理
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广东省财政厅多方筹集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开展东江流域的综合治理工作:一是2016年安排省级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73亿元,用于包括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奖励在内的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安排中央财政2014年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74278万元,用于东江流域水质保护和污染治理。三是2012-2016年安排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8亿元,其中2016年安排3亿元,比上年增长100%,支持包括东江流域在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四是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获得世界银行贷款1亿美元,省财政落实配套及还贷资金7.6亿元人民币,支持包括东江流域在内的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检测点及体系建设。
正如代表们所提到的那样,虽然我省在东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东江流域环境形势总体上仍然比较严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代表们所提的建议,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向东江上游转移。
一是广东、江西两省参考浙皖两省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做法,共同争取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的支持,开展东江上下游生态补偿奖励机制试点工作。同时编制东江及其上游流域整治项目方案,向国家层面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是继续深化广东、江西两省跨界流域区域各级、各部门的交流合作。在环境保护部的指导下共同科学确定统一的跨界流域水质目标,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开展联合监测和联合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协同应对能力,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切实维护东江水质安全。
三是开展跨界流域污染整治技术交流合作,引入第三方整治机制,联合探索广东、江西两省跨界流域污染整治技术,共同推进两省跨界流域污染治理。
四是进一步实施中央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组织做好以奖代补项目现场考核工作,继续大力推进生态与健康养殖,认真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是深入实施《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地制定完善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珠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六是按照省政府对东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东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推动东江流域内的各市互相配合,统筹用好省财政扶持资金,切实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抓好东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已确定项目建设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