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你们在建议中反映的情况客观,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促进我省农村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以来,我省加快推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一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环境状况逐步得到改善。
一是加强规划,统筹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早在2011年省政府就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8个省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农村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原省农村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部门间农村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先后制定实施两轮《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3)、(2014-2017)》、《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及《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以及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任务,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管理长效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发动农村集体和农民参与及分担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2012年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今年又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引》,指导推动各地根据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二是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农民饮水安全。2005年至2013年底,全省已累计投入92.93亿原,建成4129宗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共解决1795.93万农村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13年底,我省已按照中央的工作部署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提前两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建设。2014年完成了国家新增下达的规划外2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2015年建设完成了47个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中心,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水质自检和行业监管能力,提高了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能力。我省自2012年开始逐步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目前全省已启动94个县(市、区)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累计投入省级财政资金48.67亿元。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价等工作,2015年全省共设置353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点,监测水样7158份,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全省农村饮用水18项指标总体合格率为60.26%,42项常规指标总体合格率为56.17%,同时大力推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我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已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农村饮水安全。
三是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实施“以奖促治”政策,2008年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近7亿多元,支持500个“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村庄1734多个,受益人口约533万人,有力推动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以创促治”,先后开展了生态村镇、宜居城乡、名镇名村示范村以及文明村镇等一系列示范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村庄规划、农村污水治理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目前珠三角地区73个中心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省建立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国家网对接。
四是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促进农村水环境质量改善。严格执行分区管理,依法划定禁养区,目前全省各地市均已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实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畜禽养殖业环保准入,严格执行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评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防止畜禽养殖污染向山区转移。严格养殖备案制度,对没有配备相应环保设施的以及在禁养区、限养区的养殖场,一律不予备案。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近4年共安排省级专项资金2.3亿元奖励完成治理工程建设并被国家认可减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441家。严格查处畜禽养殖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法督促列入国控重点监控名单的畜禽养殖场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十二五”期间共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8000多家,关闭畜禽养殖场17000多家(其中规模化生猪养殖场2066家),减少生猪养殖量509万头,COD、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11.57%和17.38%,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极大促进了农村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五是形式多样,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我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强农村环保宣传,组织《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进行等实地采访,刊登系列专题报道。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组织拍摄专题片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环保。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农村环保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开展农村环保送书宣传活动,为8个农村赠送环保相关书籍与书柜,每个村200本书,并设立农村图书站,向农村基层普及与他们密切相关的农村环保知识,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正如代表们所提到的那样,虽然我省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农村水环境总体上仍然比较严峻,农村“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部分乡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和生活污水没有处理直接排放。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代表们所提的建议,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保管理机制
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建议,我们重点从以下两方面加强:一是实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绩考核。加强对各市实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绩考核,通过对污染物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率等环境保护及“农村饮用水安全普及率”、“农村垃圾处理及环境改善”、等农村资源环境的考核,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强化正确的政绩观。我们还将按照中组部2013年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更加重视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考核的精神,结合代表们所提建议,进一步研究改进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促进农村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考核机制。严格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政府进行考核,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考核办法,逐步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
二、加快推进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针对你们提出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因地制宜建立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议,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快推进《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出台,积极推动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普及率以及饮用水源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同时按照《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30年)》要求,加快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具有饮用水功能的重点水库库区、重要河流上游地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力争到今年年底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建制镇及其他地区中心镇,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的建制镇,新丰江、枫树坝等重要水库和主要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对水质影响较大的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17年,主要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三、探索建立环保基金,充分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污水治理
针对你们提出的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有序引导建设的建议,省财政2015年一次性安排资金20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入社会资本,设立广东环保基金,主要投向粤东西北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面规划、全面覆盖、无一漏网的目标。目前,广东环保基金省财政20亿元受托管理机构已引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等社会资本参与,拟采用母子基金的架构,基金总规模约200亿元,推动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
四、加强技术研发,提高污水处理水平
针对你们提出的加强科技支撑,提高净化设施的技术处理水平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科技支持力度,围绕农村水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物转移以及水资源合理合理开发与污染防治、垃圾填埋场周边水污染治理等方面开展治理技术和设施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施,逐步提高农村污水治理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针对你们提出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渠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环保知识下乡”系列宣传活动、编印和派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使农民成为改善农村环境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