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把环境保护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污染治理进程明显加快,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农村水污染治理。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印发实施《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有饮用水功能的重点水库库区、重要河流上游地区等敏感区域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08年以来,中央及省级共下达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约6亿元,有力推动了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及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省环保厅还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要求根据我省不同地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及环境承载力等差异,因地制宜,选择工艺可靠、工程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的污水处理工艺。原则上,对于分散居住的农户,鼓励采用以小型人工湿地、土地处理、稳定塘、净化沼气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为主的低能耗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在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宜采用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生物接触氧化法等为主的集中污水处理技术。
(二)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整治。近年来,省政府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从政策制定、资金补助、技术指导、宣传引导等方面,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2012年11月,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2〕2号)、《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2〕113号);2015年9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针对生活垃圾闭环收运及处理作出规定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引》、《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等技术指引,指导各地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推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推荐茂名石化胜利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的6个项目申报国家工信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重点项目;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荐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四市列为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试点城市,逐步建立覆盖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截止目前,全省共建成并启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10座,无害化处理量达7.4万吨/日;全省已基本建成或运营63个“一县一场(垃圾处理场)”,全省1049个乡镇全部建成“一镇一站(转运站)”,约14万自然村已全部建成“一村一点(收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1%。
(三)积极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接到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后,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发此文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2015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36号)明确将“扩大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作为当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由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承办部门,提出研究制定推进我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文件,选取条件成熟地区进行试点等工作要求。在总结深圳、中山、顺德等地区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上报省政府审核,重点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第三方建设运营和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构建有利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四)探索研究“互联网+环境治理”。一是建立完善较先进的环境监测网络及预报预警系统。目前我省已建成覆盖21个地级以上城市、110多个省控以上站点组成的环境空气监测网络,以及覆盖全省各大流域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二是大力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实现污染源实时监控。2015年全年,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率达98.6%,数据传输率98.5%,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97.52%,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率99.83%,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同时,建立在线监控系统值守机制,对数据传输异常、仪器故障、设备停运、异常超标等报警事件及时进行查处。三是以大数据平台建设为契机,对环境治理网络建设作出部署,实现环境信息资源互联共享。2014年12月,出台《广东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4-2020 年)》,将环境治理和保护列入广东省电子政务发展重点项目。2015年9月,出台《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 年)》,将“互联网+节能环保”单独列为重点任务,提出加快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环境信息网络平台和省环境信息数据平台,实现环境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普查等信息的集约管理,计划到 2017 年底前,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覆盖率达 95%。今年4月,省政府印发实施《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推动大数据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强化大数据技术在环保领域的支撑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认真吸纳代表们所提的建议,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治理工作。
(一)加大环保问责考核。一是落实《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责任。二是加强对各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绩考核,通过对城镇生活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等考核,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强化正确的政绩观。严格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政府进行考核,推动地方政府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三是抓好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指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县城的评比体系。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活动,实施省级新农村文明示范片和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是抓紧制定《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以PPP模式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理体系,力争到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完成80%、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加大环保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各项资金支持,继续深入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二是省财政将在现有财政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PPP等投融资模式,探索设立环保基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引导市县财政资金以及社会资本投入环保项目建设。三是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电发〔2015〕2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农村保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用保障机制、推行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加强生活垃圾宣传、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长效运营机制,切实改善农村环境。
(三)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一是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2015-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15个地级市合计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2座(新增处理能力2.19万吨/日),新增市、县、镇污水处理设施816座(新增处理能力549万吨/日),新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9506个,力争到2018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各市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二是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作力度。继续落实国家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推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继续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启动“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力争推动1万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重点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建设等8个方面的建设,实施400多项重点工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四是加大对环境治理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研发。对于代表所提出的“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和“源头分类-密闭运输-中转转运-终端资源化的闭环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的建议,我们将本着科学的态度,经过相关评估论证和试点后再推广应用。
(四)稳步推进第三方治理。一是总结推广示范项目。根据各地试点情况,选择部分管理水平较高、技术经济可行、治理效果好、可复制推广的第三方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探索和完善环境治理机制。二是加强指导协调。抓紧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强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促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三是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污染治理等领域为重点开展第三方治理。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在燃煤电厂率先推行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以粤东西北新一轮生活污水和垃圾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推动以县域打包的方式开展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垃圾和污水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推动环保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一是抓紧制定《广东省互联网+环保及大数据应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平台建设。以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管信息为重点,全面整合空气和水等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空气质量预测预警、污染源全过程物联网监控等信息资源,提高环保信息服务质量和应用效能。建设由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企业及公众多方参与的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协同环境监管平台,搭建面向公众和社会组织的数据开放与共享平台,实现环境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内容全面化、监管范围全覆盖及监管过程动态化,构建“智慧环保”体系。二是抓紧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物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省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
(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一是大力推进文明社区创建,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和定点投放。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渠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三是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