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C类)
粤环函〔2017〕86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吴淑卿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第1231号《关于要求制订整治和保护练江流域法规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汕头市、揭阳市政府和省人大环资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到练江流域进行实地调研,省政府建立省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并每年召开会议,对加强练江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把练江综合整治作为全厅重点工作之一,全力以赴推动练江综合整治工作。监测数据表明,2016年练江干流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32.9%,主要污染指标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下降31.2%、34.8%、28.0%、31.2%。2017年1-3月,练江干流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17.2%,生化需氧量和总磷浓度分别下降14.3%、25.2%,练江干流水质污染程度持续下降。目前,练江整治正从抓起步项目阶段转向系统综合治理阶段,从抓起步工程到多管齐下,从各管一段到统筹协调,组织领导机制不断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初步形成。
(一)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地方主体责任。练江流域专门成立了由许瑞生副省长和邓海光副省长任召集人,省直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环保、住建、水利等10部门联合汕头、揭阳两市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或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集中解决流域整治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加强与地方政府积极沟通,实时调度工作进展,协调省国土、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快解决制约工程建设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河涌整治项目立项审批、汕湛高速占陇立交西移、项目建设主体招投标等瓶颈问题,加快推动重点整治项目建设,提升练江整治工作合力。推动汕头、揭阳市政府升格强化练江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两市均将练江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由市环保局升格到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脱产集中办公,在市政府层面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整治工作。练江流域汕头、揭阳市和潮南、潮阳、普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将练江综合整治列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了由市(区)委书记或市(区)长挂帅的指挥部,练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均落实了由各级政府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长制”,签订整治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两市均将练江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由市环保局升格到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脱产集中办公。汕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每周召开一次现场会、一次督办会,多次带队到潮阳、潮南区督办练江整治工作,指导突破征地等瓶颈问题。揭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到现场办公,实行挂牌督办和“一月一督查”。
(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落实“挂图作战”,推动练江整治提速增效。汕头市将辖区内练江整治涉及的所有重点工程项目、工程进度、考核等内容以图表形式进行标示,按照年度任务目标分解计划,制定工程项目进度图,使综合整治进度“一目了然”,并以督查倒逼落实,推动练江综合整治工作提速增效。二是持续“以打促建”,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我厅印发了《练江流域环境监察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16年9月开始每月联合汕头、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练江流域环境监察联合执法检查。汕头、揭阳两市充分发挥“环保警察”作用,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练江整治以来,汕头市共查处违法企业421家,关停取缔122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57人。揭阳及普宁市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制定了《普宁市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和《普宁市强力打击非法排污工作意见》,组成9个工作组,对66家有牌有证印染印花企业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核查,登记造册并查封高耗能、高耗水、超规模的生产设备;揭阳市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亮剑行动”,今年以来普宁市查处非法印染企业14宗,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65人,停业整改15家。三是健全“借用智库”,凝聚专家智慧整治练江。汕头市成立了由环境保护、水利水电、给水排水等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组成的汕头练江整治专家组,指导帮助汕头市进一步深化细化练江整治技术方案,实施河流生态修复,打造绿色生态水网。四是制定考核办法,强化考核问责。汕头市制订出台《汕头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责任考核办法》,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地区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揭阳市制订出台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五是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汕头、揭阳市向社会定期公布练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所有“河长”考核断面水质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情况。
(三)重点整治项目建设全面展开。印染园区建设方面: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按照“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为引导”的原则,项目建设正按计划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主体结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潮南区陈店、陇田、司马浦3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厂区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厂区工艺管线埋设和单机调试,进行通水试运行;峡山、两英2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完成厂区三通一平、全部桩基础工程和主体构筑物开挖作业。潮阳区和平、铜盂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土建主体施工基本完成;谷饶、贵屿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厂外管网。普宁市占陇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建设,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麒麟、南径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迁坟和土地平整,正在建设综合主厂房、垃圾坑、渣坑等设施。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选址竹棚山,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和土地平整。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进场道路全线贯通,已完成土地平整,正在进行石篱、防护等设施建设;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整治工程基本完成。河涌综合整治方面:汕头市主要河涌清淤、清障和疏浚共计926公里;揭阳市正在持续整治流沙新河、流沙中河,开工建设练江北堤、白坑湖下游、汤坑溪、麒麟溪、白马溪等重点河涌整治工程。
二、关于制订整治和保护练江流域法规的意见
练江流域为我省行政区域内跨区域流域。我省一直高度重视跨区域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为控制河流水质污染,保护饮用水源,结合广东省水环境管理实际,早在199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广东省跨市河流边界水质达标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贯彻实施十多年,对控制广东省河流水环境污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广东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水环境质量未同步恶化,局部地区得到改善。为了进一步强化流域水环境管理,更有效地协调河流上下游发展,防止并解决跨行政区域河流污染,切实保护河流水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6年6月1日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条例》是国内最早专门针对跨区域河流水质管理的地方性立法,在交接断面管理、交接断面水质超标的处理措施、跨行政区域河流污染纠纷的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均有所创新。
代表们提出《关于要求制定整治和保护练江流域法规的建议》,希望强化各行政区域、各部门之间的联防联治,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准入,执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排放标准等,切实改善练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我们认为通过地方立法,对推动练江综合整治工作具有积极意义。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十三五”环境政策法规建设规划纲要》已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列入“十三五”环保法律法规建设主要任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施行后,我们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制修订工作,通过机制、机构、法规等综合性改革来加强练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苏钰 020-8757119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汕头市人民政府,揭阳市人民政府,省人大环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