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7〕901号(B)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201700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力度做好我省环境教育的提案》收悉。提案结合当前热点环境问题,深刻分析了我省环境教育方面存在的困难,并就加强环境教育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和建议,对今后工作很有启发性和建设性,感谢你们对环境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综合省教育厅和省法制办意见,以及与你们沟通的情况,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环境教育立法进程
环境保护,教育为本。近年来,我厅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环境教育法制化工作。2010年启动《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时,我厅积极建议在条例中增设“环境教育”专章。2013年,我厅以省人大环资委征集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类立法规划项目、省府法制办征集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为契机,在进行初步调研、座谈的基础上,起草了《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初稿)和起草说明,分别报送至省人大环资委和省法制办。2015年,我厅认真办理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关于尽快启动《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立法工作”的提案(第20150697号),将其列为厅领导领办的重点提案,成立提案办理工作小组,印发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组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法制办等部门进行座谈,并赴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地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快广东省环境宣传教育立法进程的构想,省政协办公厅将此调研报告呈送省委办公厅(粤协办函〔2016〕21号)。环境教育法制化,对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法制办意见,继续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组织相关单位做好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完善《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文稿,按照立法程序,提出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合力推进环境教育立法工作。
二、逐步完善全民环境教育体系
全民环境教育体系内容丰富,涵盖社会多个方面。其中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的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起步较早,且卓有成效,早在1980年代初,潮州率先在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创造了环保、教育、学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受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肯定,潮州因此在1989年荣获“全球500佳”称号。目前全省共命名省级绿色学校近1400所,创建国际生态学校近40所,在校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环境保护意识普遍高于社会其他群体。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对象的社区环境教育普遍开展,1997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对环境宣教社会化进行有益探索,在全市开展社区环境文化建设和创建绿色社区活动。2002年,原省环保局、省精神文明办联合发文,指导全省绿色社区创建命名工作,目前全省共命名省级绿色社区逾300个。以监狱干警、在押犯人为主要对象的监狱环境教育在探索中前行,今年4月,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以办理省整体提案为契机,以番禺监狱为试点,提出着力从树立“绿色理念”、建设“绿色硬件”、布局“绿色空间”、贯彻“绿色执法”、实施“绿色改造”、完善“绿色制度”六个方面开展“绿色监狱”建设工作,推进监狱环境教育。
与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社区环境教育相比,以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的党校环境教育、以非环境保护专业大学生为主要对象的高等院校环境教育、以企业高管层及其职工为主的企业环境教育还比较薄弱,有的还是空白,搭建全民环境教育体系任重道远。今后,我厅将充分吸纳提案建议,积极推动公民终身环境教育,着力加强企业环境科普和守法教育,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逐步开展党校、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环境教育,积极支持社会有关机构参与社会、家庭环境教育,充实、完善全民环境教育体系。
三、加大环境教育人才培养力度
目前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环境类专业人才教育体系,人才培养层次已实现从专科到博士层次全覆盖,不过,与此相对照的是,设有环境教育类专业的学校偏少,环境教育人才培训力度不足,数量偏少。为解决环境教育人才缺乏的问题,2015年3月我厅联合有关部门启动了环境教育“种子计划”,旨在通过培训、交流、竞赛、科研等活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能力和水平的环境教育“种子教师”、“种子讲解员”,通过这些“种子”在当地发挥再培训作用,培养一批一线老师、志愿者、讲解员。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文明办、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在导游培训内容中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内容,使导游成为对游客进行环境教育的导师。联合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等高校,积极推动环境教育科教体系建设,建立环境教育人才培训机制。
四、发挥多方力量形成环境教育合力
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通过创建命名“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等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幼儿园、城市社区、有关企业、社会相关机构主体作用,极大地推进了中小学幼儿园、社区环境教育,以及和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实践证明,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相关机构及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环境教育工作机制。我厅按照环保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引导、支持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教育工作,通过能力建设培训、公益项目支持等方式,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和培育。下一步,我厅将吸纳提案建议,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推动社会各类资本、组织及个人参与环境教育的市场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和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境教育,逐步形成具有自我造血、自我进化功能、各方积极参与的良性发展机制。
五、努力提高环境教育活动实效
近年来,我厅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媒体创新环境教育方法与手段,运用新兴媒体手段,以环保、时尚、生活、文化为切入点,通过的全新的视角,展现环保贴近民众、贴近生活的一面,开展公民环境教育。2016年4月,我厅与广东广播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TVS1)开播了环保资讯与生活时尚类栏目《粤环保·粤时尚》;同年6月,“广东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上线发布,通过微宣传及时发布与热点环境问题相关的环境科普知识。接下来,我厅将充分吸纳提案建议,继续加强与相关媒体的合作,拓展阵地,创新方式,积极引入互动式、体验式教育手段,努力提高环境教育活动的实效及社会影响力。
六、积极推动环境教育场所建设
为推动各类博物馆、科技馆、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植物园、动物园等参与环境教育,2012年我厅开展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目前已命名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12个。通过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不仅推动了申请命名单位自身的环境教育设施规范和建设,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一批形象直观、特色鲜明环境教育场所。今年4月,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提出了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指导意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使这些场所成为新的公众环境教育场所。同时,积极推动政府建设环境教育的专门场馆。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伟青,8753775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