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B类)
粤环函〔2017〕84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曹宇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三水区乐平镇与四会市、花都区交界地域废气污染的建议》(下称《建议》)收悉。《建议》对推进解决广佛肇交界地域污染问题将发挥积极的作用。经综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肇庆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开展联合执法,协调解决跨界污染问题。
1.关于《建议》反映的湖岗村委会横岗村‘洪塘’飞地污染问题
省环保厅与佛山市环保局领导多次带队,以现场检查、会议督促等方式,督促三水区严格按照省、市各级领导的批示要求,按照“顾全大局、搁置争议”的原则,先行清理了该地块内的垃圾,并于2017年3月25日清理完毕。针对跨界区域污染整治问题,四会市环保部门与三水区环保部门已于2016年起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南江工业园靠近三水区内的区域设置了专门的观察点位,每周对跨界区域周边企业的环境情况进行观察,并利用无人机对整个南江工业园的排污情况进行空中侦察。2016年,四会市与佛山市三水区的环保部门共开展跨界联合执法行动22次,出动779人次,检查企业113厂(次),查处并责令整改问题70多个。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大力打击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企业的守法自觉性。
2.关于《建议》反映的三水乐平镇新旗村委会新村的“飞地”铝灰黑作坊废水、废气污染及南联村委会赤西村与花都炭步镇交界的铝灰黑作坊的污染等问题。
2016年8月,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花都区环境保护部门对上述污染点开展了联合执法,并责令该作坊限期自行拆除,目前该作坊已拆除,污染源已消除。自2016年6月以来,广州市、花都区环保部门多次联合炭步镇政府对炭步镇周边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共检查企业188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0宗,拆除生产设备地钳炉51台、脱灰机8台,依法查封生产设备28家次。对3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对2家涉嫌环境犯罪的企业依法立案移交司法机关。
(二)善于借势借力,形成区域执法高压态势。
一是开展省级暗查。省环保厅分别于2016年3月25日、4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媒体记者对花都炭步镇交界区域进行暗查,对于突击检查发现的文峰铝材加工厂闲置麻石水幕除尘设施、废气直排等问题,移交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当地环保部门依法查处到位。
二是启动省级约谈。针对花都炭步镇交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我厅2016年5月16日约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妥善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要求对该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2016年9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将该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要求花都区政府妥善处理处置到位。
三是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围。2016年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境督察期间,佛山市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横岗村‘洪塘’飞地环境污染问题对三水区1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跨界污染联合防控。
为推进解决跨界环境污染问题,广佛肇三市建立了广佛肇经济圈环保专职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联席会议建立了广佛肇跨界环境污染联合执法机制和广佛肇环境监测预警与信息通报机制。在此基础上,三市多次组织跨界环境污染联合执法,突破行政区域束缚,实施区域联动联治,共享环境执法、应急处置信息,严厉打击交界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了一批跨界环境污染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充分利用三地的环境监测力量,实现监测资源和监测数据共享,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效率,为保护环境安全提供技术支持。2016年,在广佛肇经济圈环保专职小组的基础上,加入了韶关市、清远市、云浮市,扩大为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环保专职小组,协调解决经济圈建设重大环保问题,包括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跨区域污染防治、跨市污染联防联治相关内容,为今后更好的解决跨界环境问题提供了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
(一)结合省以下环保监察监测垂直管理改革推进解决跨界区域环境问题。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改革后省级环保部门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到省级环保部门,通过向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实行垂直管理,同时还要制定并落实各地方环保责任清单,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实施以后,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将显著加强,跨界区域环境监测监察权责不清晰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二)组织开展大气和水专项督查。
目前,我省已启动2017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首批督查的重点城市包括广佛肇三市。专项督查将进驻各重点城市开展为期9个月的不间断专项督查,省环境保护厅定期由处级干部带队进行稽查,每月由厅领导带队开展巡查,督促各地政府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巩固提升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强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进一步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三)继续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
省住建厅继续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建设、运营、管理,促进已建成的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鼓励各地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团队技术,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并督促当地政府按照第三方评估结果落实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尤其加强对农村“四边”区域环境保洁的监测检查力度。继续开展违法倾倒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属地管理,对发现有垃圾乱堆放和不及时清运现象的地区,由市、县政府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约谈问责。在全省,特别是广佛跨界河等重点跨市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中推广以流域为单元,集中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引进符合小远散地区农村垃圾处理的设施设备,解决农村垃圾、污水就地处理难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晓冬 020-875325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肇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