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B类)
粤环函〔2018〕103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江宝英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编办、省财政厅、揭阳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各位代表对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向我们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您们的建议分析了地方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针对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完善揭阳市环保管理机制以及加强基层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反映了代表们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期盼,对加强我省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基层环保队伍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环保执法监管的骨干力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持续深化环保领域改革,不断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环境监管执法能力。2005年,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粤府办〔2005〕9号),从理顺执法职能、优化机构设置、合理配置执法编制人员等方面,对环境保护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了加强环境执法工作,2006年,省编委出台实施了《广东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粤机编〔2006〕6号),在整合环保行政执法职能的基础上,规范设置省、市、县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备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实现环保领域行政执法权责一致和重心下移,基层环保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充实。2009年机构改革当中,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政府组成部门。当前,我省正在着力推进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
一、关于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这是对我国环保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截至目前,我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将在通过中央报备后印发实施。中央和我省相关改革文件已对环保机构改革做了明确。一是理顺基层环保管理体制,县级环境保护局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局的派出分局;加强市县环境执法工作,推动环境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县级环境监测机构随县级环保局一并上收到市级,配合属地环境执法队伍,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改革后,省、市、县三级环保体制机制将更加顺畅,基层环境监测执法也将更加统一高效。二是加强地方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改革后,市县两级环保机构精简的人员将重点充实一线环境执法力量。根据我省改革配套措施,我省在上收县级环境监察职能的同时,已为县级环保机构新增了121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用以加强基层环保部门执法力量。三是落实乡镇(街道)环境保护职责,改革后,乡镇(街道)要明确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健全乡镇(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另外,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二、关于完善揭阳市功能区环保机构编制建设
在揭阳市功能区环保机构建设方面,目前,揭阳产业园、空港经济区和大南海工业区均设立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作为当地管委会的工作机构。2014年5月,揭阳市出台了《揭阳市调整完善市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能实施方案》(揭府办〔2014〕42号),下放(委托)功能区环境保护行政职权,明确了功能区环保管理机构承担辖区内相关环境保护职责,确保环境保护权责一致,属地管理落实到位,形成了市级统筹协调、功能区具体实施管理的环境保护新格局。在编制方面,为进一步支持基层环保队伍建设,2014年10月,揭阳市向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空港经济区和大南海工业区等行政区和功能区共下达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0名,重点用于加强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力量。
三、关于加强基层环保执法能力建设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各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提升环境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质量。2015年至2017年间,我省共开展了13期全省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基本完成了基层在编在岗环境执法人员三年内全面轮训,有效提高了我省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推进环境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县(市、区)环境执法机构为重点,强化交通、取证和信息化等执法装备配置,全面提升各级环境执法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水平。三是加快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2014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的有关要求,我省把建设移动执法系统作为全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多次组织移动执法系统的相关培训,有力推进该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稳步推进环保机构改革。根据环保垂改要求,我们将结合中央和省深化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指导全省各地做好环保管理体制机制调整有关工作,并协调省编办统筹推进环保领域机构改革,综合考虑优化环保领域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执法力量。我们将结合环保机构改革,积极协调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持续加大对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环境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并在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继续重点支持揭阳市的环境污染治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雷霆,020-8753138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编办,省财政厅,揭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