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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01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B类)

                          粤环函〔20181539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0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李志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01号《关于加强我省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建议》和宋炜等代表提出的第1598号《关于省级统筹规划建设危废物焚烧处理中心,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水平的建议》被确定为省府办公厅重点督办的《关于加强我省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加快推进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的建议》。经综合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海关广东分署等单位意见,结合现场调研及和代表座谈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各位代表对我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向我们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你们的建议分析了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足、监管部门能力不足等存在的问题,针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处置设施规划与建设、实施全过程管控以及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反映了代表们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期盼,对加强我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我厅高度重视建议的答复工作,制定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并经鲁修禄厅长审定后上报省府办公厅。专门成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由鲁修禄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会办单位的领导为组员。为进一步做好建议办理工作,鲁修禄厅长带队对佛山、韶关、东莞、阳江、茂名等地的危险废物监管及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办与调研;720日,我厅在佛山市南海区组织召开办理工作现场调研座谈会,邀请提出建议的省人大代表李志琴、宋炜和省府办公厅及会办单位、佛山市相关人员参加,分管副厅长主持会议并与代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

一、我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大力度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多次批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开展了实地专题调研,全力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我省坚持以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宗旨,严准入、强管控,防风险、除隐患、强能力、保安全,基本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集中利用处理处置能力稳步提高,管理能力持续加强,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为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一是强化地方立法。结合我省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草案报审稿)》,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加强统筹规划。20184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三是加强政策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印发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属地管理指导性意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等一系列细化危险废物管理的配套政策,初步建立了符合我省省情的地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体系。四是加强评价跟踪考核。根据《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编制了《广东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将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危险废物管理纳入环保责任考核和环保信用等级评价,有力推动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二)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今年省政府多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设施建设问题,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情况。我厅也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厅领导带队到各地督导加快处置设施建设,对重点设施的建设由厅领导包案督办,着力补齐区域性能力缺口并均衡类别结构,兜住末端消纳的底线,从源头上防控并解决问题。一是不断提高规范化处理处置能力。我省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通知》,危险废物核准经营规模从2010年的189万吨/年增至2017年的约536万吨/年,有效缓解了全省危废量大与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的矛盾。同时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钢铁、石化、冶炼等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企业通过扩建或技术改造提高处理处置能力;在广州、中山、汕头等地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预处理试点工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量少的企业提供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预处理等一揽子服务,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率,降低环境安全隐患。二是统筹规划,进一步提升处置能力建设。编制了《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明确提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中心建20186月,省委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结合印发实施的《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全省各市2020年底须完成的30个危险废物处置重点项目,其中进一步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处置设施的建设,全力补齐区域短板;目前,肇庆、东莞(飞灰等离子处置)项目已建成,东莞(飞灰填埋)项目部分建成,清远项目基本建成,江门、佛山、东莞(立沙岛)项目正在建设或开展前期勘探设计中,中山、云浮、阳江项目2018年已通过环评审批;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二期项目焚烧工程等重点工程的前期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动工建设;鼓励各地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运用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危险废物焚烧处理项目;同时国企、产业资本(基金)、上市企业、跨界产能(水泥企业)、产废大户、地方平台企业等相继进入危险废物处置行业中;积极做好环保设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有效保障各地市的环保设施用地需求。三是鼓励危险废物处置新技术的应用。因地制宜推进水泥行业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作为区域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处置的有效补充。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各地级以上市基本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固体废物管理人员。五是提升固体废物管理的科技支撑能力。2017年全省推行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危险废物环境全过程监管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一是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规范审批新建项目,在涉固体废物项目审批中,对产生固体废物分析不清、无妥善利用处置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环评文件;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措施不落实的,不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深化涉危建设项目“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涉危建设项目审批层级;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改革,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前期工作;我省2015年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部分下放给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审批,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201611月取消了危险废物跨市转移行政审批。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登记、电子转移联单、管理计划备案、台账管理等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摸清我省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督促企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日常环境执法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依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跨省转移危险废物行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考核工作,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从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三是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我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风险点,完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企业及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合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省已建立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依托卫星定位系统技术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动态监控。2018年,将启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的建设工作,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监管、现场监督检查管理、运输企业安全合规量化评估等服务。四是严厉打击洋垃圾进口违法犯罪行为。各地海关履行口岸监督职能,在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环节,加强对进出口企业和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企业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监管意识,加强对固体废物等涉及环保进出口货物监管和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强化医疗废物的管理。依法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六是创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模式。积极推广互联网+回收的新模式、探索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探索逆向物流的新方式、鼓励应用新技术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创新发展。

(四)强化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监管。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省强化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的责任落实,要求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依法开展年度申报登记制度、年度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台账制度、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二是推行规范管理承诺书制度。为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20186我厅印发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固体废物企业三个一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地分管市领导全面走访一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企业;由分管领导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谈一次话;由固体废物相关企业向属地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签一份固体废物规范管理承诺书。目前,有近万家企业签订、上传了承诺书。三是高度重视,做好部署。我厅每年印发全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肃查处非法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跨界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大案要案;要求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推广“环保警察”模式,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深入实施“两高”司法解释。2016以来连续三年部署打击涉危险废物(含进口废物)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四是组织专项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创新开展全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并将危险废物督查纳入其中,督查企业10838家(其中涉危险废物企业5864家),其中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2610家。20185月,组织12个专项督查组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督查,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固体废物案件的高发态势。五是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我省公安机关在2017年专项行动中,共摸排出可能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的重点区域419处(家)、重点企业536个、重点车辆658辆、重点人员398人;查处治安案件64起,破获刑事案件167起,打掉犯罪团伙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6人,形成惩处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严打高压态势,有力震慑涉危险废物犯罪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当前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面临的处理处置设施存在不平衡、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将按照“摸底数、补缺口、压责任、堵漏洞、严监管、强能力”的总体思路,着力提升我省危险废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理处置,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一)摸底数、补缺口,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一是进一步摸清我省危险废物底数。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调查,全面摸清危险废物家底。利用我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申报登记制度和电子联单制度。718日,我厅向21个地市政府和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摸清固体废物管理情况的通知》,在全省布置固体废物排查工作。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以《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表》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2018-2020年)》确定的建设任务为基础,切实推进包括粤东西北地区在内的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三是鼓励石油、化工、冶炼、造纸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优化技术工艺,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综合实现废物减量化。四是科学稳步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有效补充区域性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消纳能力,同步提升区域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升级改造。六是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行业发展。形成几家管理强、技术精、业绩好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集团。严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准入,研究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和退出机制,防止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无序低水平竞争,鼓励经营企业做强做大,改变行业“小、散、弱”的现状。

(二)压责任、明任务,压实危险废物监管责任。

一是要压实市县政府责任。强化考核机制,各地市要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履行组织建设和保障运行的法定职责,加大辖区内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排查力度,全面掌握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及区域分布等情况,合理制定并实施当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或计划,明确处理处置设施的空间布局、工艺路线、建设规模等。地市政府要组织好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检查。二是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危险废物的产生既有工业源,又有社会源,还有生活源,要建立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联动工作机制。三是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推动重点产废单位自建处置设施。强化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意识,让危险废物管理成为企业发展理念和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深入到管理者和员工的思想和工作中,提高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查隐患、堵漏洞,加强危险废物体系制度建设。

一是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完善我省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改革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完善网上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网上报备,转移电子联单,经营记录网上报告等制度。三是研究制定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规范,完善经营许可准入和退出机制。四是研究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加大对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和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推进资源化利用。

(四)严监管、防风险,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采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的手段,对处置情况良好的企业,在环保信用、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涉及违法的企业或规范化检查问题企业,将依法处罚。二是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公安部门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对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持续开展严厉、精准打击。三是继续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四是加强社会源管理。完善铅蓄电池和废矿油等社会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以机动车4S店和维修点为重点,完善收集、运输和临时贮存设施,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和处置利用行为。

(五)强能力、增水平,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构建省、市、县(区)三级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强化省市固体废物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推进落实监管人员、经费、装备,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二是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省危险废物信息平台建设,水平,建成“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综合信息平台。三是提升固体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夯实风险防控基础,建立风险防控体系。依托危险废物重点处置单位,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四是进一步强化科普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普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减少固废、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92

 

(联系人及电话:谭志文,875313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公安厅、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关广东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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