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368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环函〔2019〕959号
(B)类
陈瑾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练江流域污染整治的提案》(第20190368号)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亲自研究部署、多次批示指示、现场督办指导,带头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练江流域各级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举措,采取断然之策和非常之举推进练江污染整治工作。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分别对练江污染整治工作作出批示,持续部署推进练江污染整治。张光军副省长组织研究部署,并于今年1月23日召开现场会。省政府进一步强化省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叶贞琴常委、张光军副省长担任召集人,增加省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强化机构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省生态环境厅成立水质达标攻坚办,动态调度重点工程进度和水质变化情况,加强与省有关单位和省属国企沟通对接,协调推动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对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督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进行审核,省水利厅全力推进流域综合整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省国资委积极组织省属国企与汕头、揭阳市政府对接,全力推进练江整治。
(二)强化协调指导。省生态环境厅协助做好省领导牵头督导工作,建立“一张图”、“一张表”,实行重点支流水质上图、重点治理工程列表,动态督导整治工作。加强与其他负有监管责任的省有关单位的沟通对接,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审核工作,及时汇总整治进展情况,协调推动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成立练江流域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实施一月一督导,督促推动练江整治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整改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推动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和印染企业入园工作。
(三)加快重点整治工程建设。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省政府迅速动员部署各方力量支持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拨付首期48亿元注资省广业、粤海和建工等省属国企。3家国企均成立练江项目公司和工程管理部,确保施工人力和物力,目前有近1万人的施工队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支持流域内纺织印染企业技术改造,统筹3亿元资金支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方面,潮南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二期完成工程量44%,热电联产项目完成工程量87%,通用厂房完成工程量77%,52家自建厂房中43家动工建设;潮阳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完成工程量38%,通用厂房完成工程量41%,13家自建厂房中7家开展勘探设计;普宁园区印花厂房已完成工程量97%,43家自建厂房中36家动工建设,配套污水处理厂首期土建已完成,二期土建完成78.5%,供热工程首期已完成,二期完成80%,供气首期完成9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汕头市10座污水处理厂平均进度已达78%,配套管网以每日约6公里速度推进。普宁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完成工程量93%,南径、麒麟、英歌山镇污水处理厂分别完成工程量44%、45%、26%。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方面,潮阳、潮南区项目投入运营,普宁市项目正在完善配套设施。河涌综合整治方面,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练江流域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超700个。2018年,汕头市清淤河道长度1680公里,清理违规构建物16.1万平方米;揭阳市拆除练江干支流楼房、临时建筑物等22.4万平方米。
(四)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2018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提出各级河长要明晰责任水域的治理目标、治理进展情况和考核问责等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将河长湖长履职情况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汕头、揭阳市不断压实练江流域各级“河长”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干工作机制,分别对流域内15条、9条支流成立由包干市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按照“一河一策”,逐一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全力推动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等工作。同时,对流域内河长制考核断面每月进行监测,分清治理责任,进一步压实河长工作与水质改善相挂钩。
(五)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汕头、揭阳两市环保部门在练江流域开展省、市、区(市)三级联合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行政处罚环境违法行为780宗,罚没金额9220万元,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2宗,取消6家印染企业入园资格。流域两市落实印染企业停产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练江流域249家印染企业已全部停产,并制定系列政策方案,做好入园过渡期企业服务和职工安置等工作。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889家。
今年1-4月,练江干流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22.6%,青洋山桥、海门湾桥闸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分别同比下降40.2%、32.6%,水质好转。
二、关于出台《广东省练江流域保护条例》情况
按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我省要制定并出台《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作为我省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内容将涵盖包括练江流域在内的全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要求。在《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起草过程中,我厅将充分研究我省包括练江流域在内的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整治措施,为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关于完善水质监测的情况
目前,国考地表水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和评价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实施,水质监测采用采测分离方式,水质评价采用采测分离监测数据。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受委托组织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审核并共享实时监测数据,对监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负责。我厅进一步强化练江流域水质分析研判,在原有常规监测基础上,新增监测断面,每半月加密监测一次,全面掌握练江干流、一级支流和重要二级支流水质状况,分清治理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相关部门和汕头、揭阳市,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压实各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系统推进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印染企业集聚入园,实现2019年基本完成整治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的年度目标,并在2020年全部发挥减排效益,2020年练江干流消除劣Ⅴ类。
(一)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履行省级牵头部门职责,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流域两市和参与建设的省属国企加强沟通对接,充分发挥省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流域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练江流域水污染整治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督促按期完成重点整治工程。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督促各地坚定不移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动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各种审批手续。
(三)着重抓好园区建设和企业入园工作。进一步推动园区污水处理厂、供热供气、通用厂房建设,统筹做好园区道路和供热、通讯、供水、污水等管线设计和建设,督促企业加快厂房建设。进一步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潮阳、潮南、普宁3个区(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企业入园相关手续办理,加大技改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推动企业在入园的同时实现产业升级。
(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印染企业停产退出政策,各地要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防私自复产,一经发现生产行为,坚决取消入园资格。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对发现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顶格处罚,形成强大震慑。对责任不落实、推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视情进行通报、约谈,情形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鹏 020-8753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