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144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环函〔2019〕1049号B类
民进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依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提案》(第20190144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第20190144号提案,站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及台湾地区对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建设的视角,紧密围绕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充分认识到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向公众开放,依托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不仅可以提升污染治理企业的社会形象,还可以增进公众对相关企业的了解,科学全面认识环境保护,化解担忧,助力破解邻避效应,意义重大;同时提案还深刻分析了我省在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公众环境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建议,对今后的工作很有启发性和建设性。
一、当前工作主要情况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逐年增加开放数量,促进公众广泛参与和监督。
一是逐步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近年来,在不影响设施正常运行和保障公众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信息公开、实地参观、现场讲解演示等方式,让公众了解垃圾产生、收集、转运、处理的全过程,增强公众对垃圾处理设施的科学认知和监督意识。到目前为止,全省建立了9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培训基地,每年对1000多名项目管理人员和运营经理进行技术培训,积极推动设施对外开放,让更多的学生和群众了解垃圾焚烧、支持垃圾焚烧。
二是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我省积极响应并及时贯彻落实全国环保设施开放现场会精神,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3月制定印发了《广东省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实施方案》(粤环〔2018〕12号);并于2018年4月召开“2018年广东省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座谈会”,落实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环办宣教〔2018〕29号),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制定了《2019年广东省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方案》(粤环〔2019〕15号),明确要求我省已列入全国第一批、第二批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名单中的26家设施单位(涵盖珠三角9个地级市),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公众开放活动,预约参观人数较多时适当增加开放次数。如东莞市在国内率先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烟气排放数据,并于每月设立“市民开放日”。又如惠州市博罗县将生活垃圾焚烧厂打造为工业旅游景区,将休闲、住宿、观光合为一体,让参观者可以寓教于乐,长时间感受体验了解生活垃圾处理的过程,增强群众对企业管理和行业发展的认可度和信任感。2018年11月9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会议,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全国唯一一个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邀参会,并就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经验作交流介绍,相关工作得到上级部门高度肯定。
三是大力推进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向公众开放。早在2001年就开始了“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并于2012年颁布《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54个创建单位获得“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涵盖全省21个地级市;其中6个被评为“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实践基地”,为社会提供了一批形象直观、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环境宣传教育场所,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
四是着力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开放形式多元化。 省生态环境厅把完善开放机制发挥宣传教育功能放在首位,既有“六·五”环境日期间省、市、区各级统一部署的公众开放日,也有结合各地特色主题活动和地域优势向公众开放。省级层面结合相关项目推动环保设施开放课程化发展,积极引导、大力打造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市级层面结合本地实际、依托自身专业优势,推动设施开放特色化发展。此外,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关注全省环境教育场所的建设,实地考察调研相关设施企业,为其提供专业人才支持,为污染治理设施企业开辟环境教育场所的创新实践搭建桥梁。定期举办全省设施开放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各地代表现场观摩和深入交流先进经验。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步伐。2019年3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印发《2019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与住房城乡建设(排水、环卫)部门建立联络沟通机制,牵头组织制定本地区年度设施开放工作方案,加大公众开放力度,并加强公众环境教育。按照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并优化污染设施建设-运营规范,将公众环境教育内容纳入其中,进一步扎实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各地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种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确保2019年各地级以上市均有设施向公众开放。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创新公众环境教育形式。省生态环境厅将不断创新参与方式,发挥新媒体、自媒体优势,在微信公众号上建立开放板块,增加开放单位线上介绍内容,并针对不同人群特点采取实践交流等多元化互动形式,增强情境体验,变单向知识讲座为双向互动交流,提高公众环境教育效果。目前,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已建设花园式厂区,二分厂建成了目前全国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的环保教育展厅,充分利用设施优势,使公众全程可视化、全方位了解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全过程,利用VR、三维立体等新技术展示手段吸引更多公众参与。
三是努力建设正向鼓励机制。继续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开放的支持力度,做好企业开设环境教育场所和建设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研究论证工作,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维护运行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同时提供专业人才支撑,增加相关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围绕当前最热点、公众最关心的环境话题以及环境邻避问题制作并印发宣传手册,建立正向引导机制,调动污染治理企业参与环境教育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全社会的环境自觉性。
四是加强与外界交流联动。省生态环境厅将统一建立全省公众开放预约报名渠道,第一、二批开放单位相关信息及预约报名方式发布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开放活动采取预约报名和集体组织相结合的方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媒体代表、学生、企业员工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分别采取对话交流、政策咨询、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发宣传册、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产品,安排专业人士接待、指引和讲解,提升活动吸引力。
五是积极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成环境优美的观光景点。结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发挥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环保社团及企业志愿队伍的作用,加强企社、企校、企旅联动,鼓励并支持环保志愿者参与环保设施公众开放讲解和参观引导工作,提高专业化水平;继续以“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强基地和设施与当地学校、旅行社的密切联系,推动开放工作规范化及特色化发展。同时结合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博物馆,适时鼓励并引导污染治理企业结合自身特色,因地制宜修建环境博物馆,为当地公众环境教育提供新场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 周雪峰 8753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