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5、1378、172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环函〔2019〕1076号(B 类)
黄少玲、黄长城、陈桂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因建议涉及同一主题,合并进行办理。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和卫生健康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今年2月14日,召开了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等一系列重要的工作部署会。《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以上”的具体要求,以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突出短板。
一、工作基础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据初步核定,全省纳入统计的自然村约有15.3万个,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其中已完成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自然村数约3.2万个,完成率约为20.8%(其中1.78个自然村纳入城镇污水系统,2.17万个自然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二)PPP整县推进情况。
按部门职责分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推行PPP模式整县推进,在粤东西北地区和惠州、江门、肇庆等15个地级市共70个县(区、市)全面推行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县为单位,统筹规划,连片建设,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和分散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截止2018年年底,47个县(区、市)已动工建设,其中恩平市已经建成。
(三)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按农村实际需求推动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有效衔接生活污水处理,推进厕所污水和粪便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96.7%、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5.5%,完成农村公厕改造82205座。
(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通过“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全面清理了农村池塘沟渠河道溪流的淤泥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防治污染,改善水质,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五)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提前2年完成既定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截至2018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1.45%,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达94.01%。省定贫困村1.9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有1.24万个实现集中供水,占总数的65.2%。此外,按照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推进农村供水工作,对全省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近年我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农村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2018年监测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以及96.7%的乡镇。
二、进展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多次专题研究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硬任务”的具体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
今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广东省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从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水处理科技支撑、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压实各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到2020年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以上。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整合统筹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经费渠道。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合理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并向贫困落后地区适当倾斜。”。目前,正在加紧制定《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
(二)明确工作思路。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思路,我厅研究提出按照“摸情况、搭平台、抓起步、建机制、出标准、见成效”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摸情况”:通过走访、请教省委农办、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抽查核查,基本摸清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与2020年目标的差距;“搭平台”:6月,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科技厅联合举办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技术、装备、服务展示交流对接会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搭建技术对接平台;“抓起步”: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在达标攻坚压力大、水源保护敏感区、百姓诉求较高等优先区域推进试点示范工作抓好起步;“建机制”:一方面是建立有利于加快推进农村治水步伐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是建立良性的、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出标准”: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即将在近期发布,标准出台后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理水平;“见成效”:抓好五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指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见成效。
(三)加大工作力度。
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累计安排79405万元支持重点流域、区域农村与“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农业农村厅加快出台《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主要从加大治理统筹力度、加快推进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开展卫生户厕建设、稳定运维体系、激活老旧设施、建立动态监管平台等方面安排好重点任务,并从压实责任、资金保障、督查考核和公众参与等四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同时,加快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结合现场抽查核查,尽可能把握更清晰底数,查漏补缺、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同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跟踪及动态管理。
二是指导各地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分解。近期,我厅将提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分解方案,指导各地细化分解,加强拟建污水设施村庄的统筹。
三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兼顾重点推进“四沿”(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省定2277个贫困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的同时,优先在与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关联紧密的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水体汇水区、群众改善人居环境诉求较高的镇村以及基础较好、干部积极性较高的镇村抓紧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建设,并紧密结合“三清三拆三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 工作,突出示范成效。
四是加强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进一步摸清地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出台具体措施,强化运维保障,推进已建设施发挥实效。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群众参与。主动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深入宣传开展农村治水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老百姓自觉、积极、主动参与到这项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共同促进治理实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鹏 020-8753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