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93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环函〔2020〕345号
黎俊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环保风暴”下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第20200193号)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作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部署。2019年11月、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工商联两次召开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座谈会,积极组织引导我省民营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11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服务企业面对面座谈会,与60多位外资、民营企业以及部分行业协会负责人进行互动交流,介绍深化环保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举措。设立企业接待日,协调解决存在的环保问题。定期开展“送法规、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活动,提升企业环保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接下来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关于对不达标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处置方案的建议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应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能因为个别企业牟利而危害社会民众的健康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工业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停产、停业、关闭。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且未列入整合搬迁计划,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规划,依法可以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要加强排污监管,依法限期进行整改,并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我省在制定对相关企业环保整治措施时,对于需要整改的企业,会按照有关规定预留给企业整改时间,督促企业尽快做好相关整改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才可重新生产。比如,《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对需要关闭搬迁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评估认为经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依法先期整合搬迁进驻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并依法办理审批或登记等手续。
为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我省积极采取措施帮扶企业做好污染治理工作。一是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规、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活动,对重点企业建立挂钩联系制度,了解企业在污染防治、风险控制、学法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把握企业发展需求,实施精准帮扶。二是大力推广“环保管家”“环保产业咨询”的第三方服务,为企业提供环保节能咨询服务、环境检测、绿色金融等具体业务的技术咨询服务,让专业人士帮助企业做好环保工作。三是制定针对措施,出台相应帮扶政策。例如汕头、揭阳两市大力推动练江流域纺织印染企业污染整治,实施印染企业职工就业帮扶、金融支持、服务外包运输补助、技术改造补助等政策,全力推进纺织印染园区建设和企业入园工作。肇庆市加快陶瓷行业转型升级,建立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制度,认真解决企业诉求,27家信访企业对陶瓷行业转型升级基本达成共识。广州市增城区通过落后产能淘汰、引导入园经营等措施对漂染企业进行整治,设立牛仔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共1亿元,支持组建大型绿色生态漂染企业或向无污染企业发展,对没有转型条件但愿意将土地及建筑物交由政府收储的企业,由政府依法依规进行收储并公开出让收益分成。
二、关于制定长远的环境保护及经济转型发展战略的建议
委员提出环境保护和整治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应制定长远的环境保护及经济转型发展战略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到的东莞麻涌整治是非常成功的经验,麻涌镇华阳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已入选《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案例》,在全国进行积极推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国家先后出台了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我省也出台了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政策,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划计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19年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9%,比2016年上升5.6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实现消除劣Ⅴ类断面,茅洲河、练江、广佛跨界河流等多年难以治理的重污染流域水质显著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在全国保持领先并持续改善,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27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相比下降6.9%,今年上半年下降到22微克/立方米,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达到新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完善监管方式,引导企业进一步强化治污主体责任。一是完善环境保护及经济转型发展战略。目前我省正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纳入重点专项规划,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产业转型发展、环境治理体系、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题研究,加强与“十三五”工作衔接,提出“十四五”相关工作战略任务和方向,并持续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延续性。二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在制定涉及企业的政策措施或行业标准时,组织开展论证、实地调研,充分听取专家和企业代表意见,严格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科学论证,防止标准制修订过严过频或限值过高过严,同时为企业预留时间,提高可预期性。结合标准实施,及时发布完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指导企业达标排放。三是优化环境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优化实施分类监管,对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优”、投诉举报较少、违法违规程度较轻、环境风险等级较低的污染源,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反之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向社会公开裁量标准,公平、公正实施处罚,严格禁止“一刀切”现象。
三、关于尽快建立环保监测制度的建议
排污单位开展规范的自行监测,一方面履行法定责任,自证守法、自我保护,另一方面根据掌握的排污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控制,实现最佳生产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提出了明确要求,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各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活动、自行监测信息联网“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接下来,将积极指导排污单位做好污染源自行监测工作,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装置并正常运行,同时,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鼓励排污单位购买社会化监测服务,为企业污染治理和管控提供支撑。
四、关于建立高水平的环保科技教育服务制度的建议
我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环保科技教育,着力提升群众、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是开展“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广东省绿色社区”绿色创建工作。截止2019年12月,全省共有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1415所,省级绿色社区327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77个。二是持续打造青少年环境教育品牌。举办第六届广东省青少年环保科技创意大赛,共评出一等奖9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28项、优秀奖27项、优秀指导教师48名、优秀组织单位13个,圆满完成“2019年广州·世界青少年环保交流大会暨第四届国际青少年环境论坛”,来自英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青少年代表共200多人参会,得到各界广泛关注与认可。三是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全省列入国家名录的环境监测、垃圾焚烧、污水和危废处理实现常态化开放的设施共73家,全年共接待公众参观620多批次3.2万余人次。四是设立专项资金启动“送技术服务进企业”系列活动项目,通过邀请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省内知名专家、教授及环保技术骨干,为企业解读最新环境保护政策标准、污染防治适用技术以及先进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大力推动政策的落地实施和环保治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帮助企业显著提高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企业污染治理成本。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我省正在组织制订《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接下来,将进一步健全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教育,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开展企业环境责任培训,推进各类专题研讨及科普宣传。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共识。同时,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聚焦重点环境问题深入开展科技集成与示范,加大环保工程技术研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供给,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基础监测技术、环境与健康综合性监测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污染防治技术等研究,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为企业和政府环境问题治理和改善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解决方案及工程建设和运营服务。
五、关于重视固废处理的建议
我省是工业大省,固体废物产生量大面广,委员提出关于加强对固废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和投资,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处置的法律法规,完善全面固废管理系统的建议,切合我省实际。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地推动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强化固废环境监管。
一是统筹规划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将固体废物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纳入《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要求进一步加强危废监管和处置能力建设,系统性地破解困扰我省固体废物处置的难题。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区域性处置中心建设的主导作用,以点带面补上短板,推动处置能力逐步匹配实际需求。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新技术,推动等离子处置工业危险废物项目在东莞建成投产,建成河源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惠州、江门等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进展顺利。2019年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26.92万吨,新增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置能力30.06万吨/年,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25万吨/年缺口的整改任务。
二是为了缓解中小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压力,我省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组织制定省条例的配套政策,支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建设区域性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有效应对社会零散危险废物收集难的问题。
三是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聚焦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组织编制广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推进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联网,强化数据校核,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管理水平。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完善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加快解决处置能力区域性和结构性不平衡问题。严格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机制,推进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定位跟踪监控,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敏020-8551647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