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589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环函〔2020〕374号
郑锦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我省民营企业环保配套设施建设的提案”(第20200589号)收悉。经会潮州市人民政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和帮助企业精准治污
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针对一些企业污染治理知识匮乏、环保政策法规认识不足等现象,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污染治理技术培训,指导和帮助企业精准治污、促进守法经营。一是举办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技术、装备、服务展示交流对接会。聚焦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模式,为政府与企业在技术装备、营运服务等供需方面提供交流对接平台,为聚力打好打赢全省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制定出台印刷、表面涂装、家具制造等行业的VOCs 治理技术指南,通过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转发国家、省有关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政策文件,方便企业及时了解VOCs整治政策、要求和有关治理技术。三是举办“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活动。组织中山大学、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保产业协会赴有关地市开展行业专题宣讲会,提升VOCs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提高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指导企业做好VOCs综合整治工作。四是编制污染防治帮扶手册。编印《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广东省用车大户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广东省新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广东省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广东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等5个工作指导性文件,积极指导企业开展相关领域污染防治法规学习与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潮州市针对不同行业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瓷泥加工单位扬尘的整治要求》《陶瓷生产企业扬尘的整治要求》等宣传资料,指导企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推动企业完善治污设施建设
一是在环评审批中加强指导,引导企业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对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治污要求的措施提出意见建议,由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再送审。通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经技术单位对须配套的环保配套设施进行评估,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开工建设,有利于企业配套合适的治污设施,避免不必要的环保设施资金投入,同时满足项目投产后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在执法过程,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耐心向企业负责人讲解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企业环保达标改造和污染治理,帮助企业少走弯路,实现精准帮扶。
三、多措并举,全方位加强培训与帮扶
一是广泛征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案例库。组织有关单位从源头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三个方面筛选具有代表性和推广价值的VOCs综合整治示范案例在全省推广。二是开展多轮次污染攻坚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坚持抓好环境保护岗位练兵,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专门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治理现场检查执法专门培训,举办视频授课5次,轮训全省环保大气和执法相关人员约3000人次,提升了队伍能力素质。三是组建多个帮扶组,入企开展帮扶。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调研帮扶工作方案》,成立5个帮扶组,分批次对21个地级以上市VOCs销号式综合整治进行全覆盖指导,统筹兼顾帮扶督导涉锅炉、炉窑类企业整治以及移动源达标排放等工作。四是与省工信厅一起联合开展帮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我厅,拟通过技改补助项目的形式,将一批典型涂装企业VOCs原辅材料改造、生产线升级项目纳入补助范围。五是开展污染治理第三方机构座谈会。针对治理第三方市场混乱等问题,组织省环保产业协会和相关专家专题研究整治措施。对设计不合理、治理效率低下等不合格末端治理设备的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通报;将不合格的治理公司纳入黑名单,并与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挂钩;同时强化VOCs治理企业行业自律,要求治理企业对自己所参与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检,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抓好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省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宣传和解读,指导企业环保达标改造和污染治理,实施治污。加大资金扶持,推动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工作,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环境科普、环境普法专题宣传。结合企业关心的污染防治技术和最新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征订和编制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普、环境普法知识读本,向企业派发;同时通过“两微”等新媒体广泛宣传。
二是实施企业知法守法“责任主体”工程。分行业、领域开展企业生态环境责任、绿色生产、守法经营、达标排放、信息公开的培训、教育和实践,组织企业生态环境宣传年会,提高企业遵章守法、责任担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环评咨询、环境检测、治理工程等企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解决目前第三方环保中介机构鱼龙混珠、一盘散沙的乱相,做到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促进环保产业技术进步,推动我省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四是积极发展地方环保产业。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环保治理工程企业,推进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降低污染防治设施价格。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降低企业环保投入成本。
五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宣传普及力度,使企业知法懂法,避免企业重复投资环保配套设施装备。积极开展环境治理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活动,使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少走弯路。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献忠020-8753533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潮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