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201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224号)等的相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以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主;同时,其他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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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厅报批的环评文件是否需要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呢?是不是只执行有行业标准的卫生防护距离就可以?
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201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224号)等的相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以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主;同时,其他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