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为环保行业推荐标准,其内容要求不具强制性,是否执行由环评论证并经有审批权环保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养猪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确定。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201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224号)等的相关要求,环评文件应以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主;同时,其他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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