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登记表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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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都不需要上处理设施要做环评报告表验收吗?登记表需要做验收吗?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登记表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