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该项目生产过程仅涉及电解工序,无其他工序,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44号,以下称《名录》)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中“二十二、金属制品业”中第“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其他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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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线材生产中,表面处理除杂有个电解工序,主要除去线材表面的拉丝润滑物质,电解液为3%的稀硫酸,线材作为阳极,铅板作为阴极,停留时间3分钟。这种工艺是否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中“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类编制报告表呢?
答:如该项目生产过程仅涉及电解工序,无其他工序,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44号,以下称《名录》)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中“二十二、金属制品业”中第“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其他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