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对工程最终设计方案与环评方案进行梳理对比,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一般变动只需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实施前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输变电建设项目发生清单中一项或一项以上,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其他变更界定为一般变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何认定输变电建设项目存在重大变动?
答: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对工程最终设计方案与环评方案进行梳理对比,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一般变动只需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实施前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输变电建设项目发生清单中一项或一项以上,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其他变更界定为一般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