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出
粤环函〔2020]194号
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温东岸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2019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广东省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环发[2019]3号),以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补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为目标,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通过多元化模式,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建立经费稳定、职责明确、设施运行良好的长效管护机制。
二、扎实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硬任务”
2019年10月,联合省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印发实施《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围绕美丽乡村、生态振兴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明确提出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村庄周边水环境整治等重点治理任务,计划到2020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建立稳定的农村污水设施运维管理体系;2022年年底前,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此外,2019年我厅联合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在东莞举办了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技术、装备、服务展示交流对接会,召开了全省农村水污染治理推进会及江门开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现场会;分三批累计安排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68亿元,支持江门开平、湛江廉江、梅州蕉岭、韶关始兴等17个县(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出台了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进一步为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我厅积极推进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全力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建成一批环保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全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防止固体废物向农村转移倾倒产生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四、积极推进省内流域生态补偿试点。
我厅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开展东江流域省内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制定了《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对乡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生态补偿。2019年7月,在河源市召开省内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座谈会。《方案》中按照“利益相关者补偿”原则,将河源等市作为上游水源区,惠州、东莞、深圳、广州作为下游用水区,由下游用水区补偿上游水源区。在资金分配方面,优先考虑上游河源等市行政区域内补偿资金和比例,促进生态地区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硬任务”,尽快出台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绩效考核办法,指导地市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继续加快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继续推进省内东江流域生态补偿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