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复函
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提供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函》收悉,现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涉及我厅的工作任务,报送我厅牵头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有关工作情况及下一步计划。
一、2021年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之一,要求全力推进治理工作。今年以来,李希书记、兴瑞省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贞琴常委、志洋副省长先后11次专题研究,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多次听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汇报并部署相关工作;兴瑞省长、志洋副省长也先后对我厅上报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有关情况作出指示批示。10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暨厕所革命、集中供水现场推进会,系统部署推进下一阶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动办实、办好民生实事。我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厅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了组织架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全面开展排查,摸清底数。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今年1月起我厅牵头组织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摸查调研工作,厅领导带队开展专项调研,现场抽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并进行座谈交流。同时,组织技术队伍开展现场摸排,共摸查自然村5.77万个,涵盖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三种模式开展治理的村庄,采集调研问卷2000份,全面掌握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民情民意,摸查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将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各市,督促落实整改。为科学谋划“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提供数据支撑。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我厅联合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组织和指导市县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目前共排查并初步确定国家和省级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和清单。
(三)加强整体谋划,明确任务目标。我厅牵头谋划落实民生实事,联合省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印发实施《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办理方案》,明确各市要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治理率为重点,以提升生态环境效益、村民获得感幸福感为主线,立足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科学谋划并统筹部署建设、运维等工作。与此同时,牵头谋划全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编制《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根据国家、省的任务要求,制订《广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评估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和目标,加快推进今年整治任务的落实。
(四)开展指导服务,加强宣传引导。为加强技术支撑,我厅牵头搭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专家库及技术团队,赴各市总结交流经验做法,针对部分地市民生实事办理阶段性进展滞后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组建厅领导带队的调研组赴全省21个地市开展督导调研,并组织技术团队分批次开展民生实事治理成效评估工作,力争做到“建成一个、见效一个”。同时抓紧落实对各市攻坚行动方案编制的指导工作,指导汕头、河源、中山、茂名4个试点市率先开展方案编制并组织审核把关。我厅公众网上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专栏,宣传推广治理经验、工程案例,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技术、案例等信息,加强宣传引导。
(五)落实调度通报,确保任务完成。每半月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每月通过广东政务信息“全省城市空气、水环境质量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向省政府督查室报送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狠抓进度,定期报告。截至11月30日,已有1626个自然村动工建设,其中1313个已完工(对照省政府工作报告下达任务,完成率为131.3%),已超额完成今年任务。
同时,每季度调度各地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报送,并组织开展对上报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现场调研。截至11月底,各地市已上报按期完成12条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二、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各市科学谋划新一轮攻坚行动,制定市级攻坚行动方案,做好审核把关。配合省有关部门在资金安排、项目建设、价格改革、用地等方面做好政策保障,探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的实施模式。
(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信息调度和监督考评。开展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督导调研和评估认定工作,确保治理一个、见效一个。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持续开展处理设施出水监测和环境执法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十四五”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最新要求,向各地市正式下达整治任务目标,指导和督促各地市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评估工作。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省级技术团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培训,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强化宣传引导,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专栏,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可推广借鉴的经验,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满意率。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莹,8753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