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湛江市鸿达石化有限公司调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的函
粤环函〔2023〕117号
湛江市鸿达石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调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803200819)中核准经营内容的资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技术审查意见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意见(湛环函〔2023〕19号),我厅同意你公司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准经营内容调整为:收集、贮存、利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的251-001-08、251-005-08、291-001-08、398-001-08、900-199~201-08、900-203~205-08、900-209~210-08、900-214-08、900-216~220-08、900-249-08,限液态,2.5万吨/年;071-001-08、071-002-08、072-001-08、251-001~006-08、251-010-08、251-011-08、900-199~200-08、900-209~210-08、900-213-08、900-215-08、900-221-08,900-249-08(不包含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限固态,4.5万吨/年),共7万吨/年。
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