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举行2018年第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举行2018年第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6月4日上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举行2018年第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处长林文介绍2017年广东环境质量状况和2018年1-5月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副处长王彦刚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情况,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省环保厅宣传教育与交流合作处处长许金洲主持发布会。

  许金洲: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例行新闻发布会,大家都知道明天就是世界环境日了,今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的世界环境日主题 “塑战速决”,我们中国确定的主题就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境保护需要我们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积极参与,让我们一起行动,争做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行动者。今天新闻发布会将向大家介绍2017年及2018年1到5月份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实施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有省环境保护厅监测科技处处长林文,总量处副处长王彦刚。

 

  下面我首先简要通报一下省环保厅近期的几项重点工作。

  第一,省环保厅开展“打击固废环境违法专项督查行动”。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固体废物案件的高发态势,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环保厅参照生态环境部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做法,在全省抽调执法人员54人,组成12个专项督查组,于5月21日至31日,进驻有关地市全面开展“打击固废环境违法专项督查行动”。

  截至5月26日,12个督查组共督查企业(单位、工业园,下同)325家,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81家(占总检查企业数的86.46%)、共计716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163家(占总检查企业数的50.15%),共计332个环境违法行为其中,涉嫌环境犯罪行为或线索的企业49家(占总检查企业数的15.77%),共计58条涉刑线索。12个组的督查问题清单全部于检查当晚移交当地处理。下一步省环保厅将梳理各地案件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办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或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的固废堆放点等问题。

  第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联合水利厅于4月24日印发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目标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在我省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的同时,生态环境部也在全国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其中,派出21个督查组于5月20日至6月2日在进驻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进行督查。截至5月26日,各地上报督查组共发现问题86个,交办问题76个,新发现清单外问题63个,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和生活面源污染等。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我省各地已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立行立改的要求,对督查组交办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改。目前已有15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治,32个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

  第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对广东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回头看”督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6月5日对广东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

  本次“回头看”将重点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总体落实情况;督察整改方案中重点环境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

  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针对攻坚战7大标志性战役和其他重点领域,督察组同步统筹安排1个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采取统一实施督察、统一报告反馈、分开移交移送的方式,进一步强化震慑,压实责任,倒逼落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省委书记李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认真配合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马兴瑞召开会议部署具体工作。省委秘书长江陵、副省长许瑞生分别就此项工作作出批示。目前,各项相关迎检保障、资料调阅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几项重点工作。

  下面有请省环保厅监测科技处处长林文介绍2017年广东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1-5月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

 

  林文:尊敬的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

  衷心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环保工作以及环境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借此机会,我就2017年度以及2018年1-5月我们省环境质量状况做简要介绍。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去年以来,我省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为重点,聚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清水攻坚战和净土防御战,让广东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接下来介绍的几组环境数据专业性很强,显得有些枯燥,但是每个数据对环保来说都是有血有肉有故事的,每个数据的变化都牵动省领导和省环保人的心。

  2017年广东省在经济保持7.5%的增速下,全省环境质量总体平稳。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六项污染物年度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获得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2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1个城市六项指标全部达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放指数排名,汕尾最好,其次是湛江,河源与茂名并列第三,佛山、广州和江门位列后三。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9.4%,全省以优良天气为主,首要污染物主要为O3,其次为PM2.5。全省PM2.5PM10NO2SO2O3CO年度评价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33微克、51微克、29微克、11微克、153微克和1.2毫克,其中SO2CO年度评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8.3%和7.7%,NO2PM2.5PM10O3年度评价浓度同比分别上升7.4%、6.2%、3.1%和10.9%,其中SO2CO两项指标,21个地级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省17个地级以上城市出现酸雨,8市受酸雨污染,酸雨频率为19.8%。

  水环境质量情况:16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优质水占78.3%,良好水质占21.7%。165个省地表水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0.6%(全国2017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67.9%,),同比上升1.2%,劣Ⅴ类断面占9.7%(全国劣V类断面比例为8.3%),与去年持平。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部分支流,韩江、螺河陆丰段、黄江河、漠阳江、袂花江、鉴江(茂名段、湛江段)、九州江、南渡河和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质优良;南山河、练江及东江运河等7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

  34个省控水库水质在Ⅰ~Ⅲ类之间,营养程度整体较轻。19条主要入海河流中,14条水质优良,2条劣于Ⅴ类。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以贫营养为主,占海域面积97.6%,呈严重富营养状态的占1.7%.。

  声环境质量情况:全省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8.6%,夜间达标率为67.2%,其中,珠海、惠州、汕尾、河源和阳江等5个城市达标率为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2分贝,5个城市区域城市声噪声处于较好水平,其余16个城市处于一般水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平均值为68.4分贝,21个地级以上市中18个城市属于好或较好水平。

  生态环境情况: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均属于优、良级别。125个县级评价单元中,69个县为优,占55.2%;51个为良,5个为“一般”。优、良级别占全省陆域面积99.7%。

  辐射环境情况:2017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未见异常。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限值。

  以上是2017年度环境质量情况,下面介绍一下2018年1-5月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

  1-5月,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平稳。城市空气质量良好,除PM2.5外,其余五项污染物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局部水域水质有所下降。

  大气环境方面:1-5月,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8.3%,其中优占31.7%,良占56.7%;轻度污染占10.1%,中度污染占1.4%,重度污染占0.2%,无严重污染天气出现。主要的首要污染物为O3,占比为48.3%,其次为PM2.5占比30.6%,全省PM2.5PM10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37微克56微克30微克1.2毫克和11微克,同比下降了2.6%1.8%6.2%和持平。臭氧评价浓度为立方米149微克,同比上升了0.7%。

  1-5月,环境空气质量6项监测指标全面达标的城市共10个,分别为深圳、珠海、汕头、河源、惠州、汕尾、中山、阳江、湛江和茂名。14个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其中:中山、佛山、江门、云浮改善较大。7个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其中:揭阳、潮州、清远、韶关下降幅度较大。

  水环境方面:监测结果显示,16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166个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3.5%,同比下降3.0%。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7%,同比上升2.5%,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耗氧污染物。 其中: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漠阳江、鉴江、南渡河、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南山河、龙岗河、石岐河、练江及东江运河等7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21个地级以上市中,珠海、韶关、河源、东莞、肇庆、云浮6个市达年度水质目标,广州和深圳等15个市仍未达标。

  以上是有关情况的介绍。

  许金洲:下面有请今天省环保厅总量处副处长王彦刚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情况。

 

  王彦刚: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对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支持。污染源普查十年开展一次,污染源复查涉及的范围特别广,每一次的污染源普查都需要广泛宣传,我谨代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对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下面,我就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首先,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背景以及普查的时点、范围、对象、内容和方式。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1次。因此,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和长远角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明确要求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美丽中国。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对污染源进行一次普查,全面掌握各种污染源的情况。污染源普查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国家部署,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的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以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普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普查方式为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制订的污染物产生、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农业污染源。

  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普查内容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普查方式是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入户调查,同时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3.生活污染源。

  普查对象包括四类:(1)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的锅炉(统称生活源锅炉)(2)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海)排污口,(3)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4)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普查内容包括: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用水排水情况。

  普查方式为:生活源锅炉通过调查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排污口基本信息,并通过抽样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通过抽样调查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利用已有统计数据以及抽样调查获取基本信息,结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海)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排放量等信息,核算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

  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普查方式是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5.移动源。

  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普查内容包括各类移动源的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

  普查方式是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移动源保有量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城市、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获取移动源的燃油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第二,介绍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情况。

  省政府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高度重视。2017年3月,省政府成立了以许瑞生副省长为组长的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污染源普查经费。2018年1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分工和责任。5月14日,许瑞生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分析了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在工作组织上,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由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省各市、县、区都要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和要求,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也要积极参加并认真做好本区域的普查工作。

  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监测结果。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

  在工作实施上,污染源普查主要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总结发布等阶段。

  在前期准备阶段,重点是成立机构,制订普查方案,落实经费渠道,开展普查动员、宣传,招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并组织培训。

  在清查建库阶段,重点是在国家和省下发的污染源普查清查单位名录库基础上,进一步筛选,开展现场清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

  在全面普查阶段,重点是开展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在总结发布阶段,重点是总结发布普查成果,开展成果分析、验收与表彰等工作。

  在质量管理上,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都要实事求是填报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落实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和质量评估,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

  在资料管理上,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污染源普查取得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得作为考核普查对象是否完成有关任务的依据,不得作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和征收税费的依据。

  第三,介绍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下一步安排。

  今年以来,全省各市、县普查机构对国家和省下发的污染源普查清查单位名录库进行了进一步比对、筛选,初步确定清查单位148万家。这是历史登记曾经存在过的企业,仍在生产的有多少还需要通过清查进行核实。目前已经选聘了8700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抓紧进行现场清查,摸清污染源数量和分布情况。接下来,我省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广泛动员宣传。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系列报道,通过微信、微博、海报、发公开信、派宣传册、组织网上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形成规模性、连续性宣传,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扩充普查队伍。组织各地进一步调动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居委会的力量,利用环保员和网格员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进行拉网式清查。在全面入户调查前,各地要根据清查建立的普查名录库,测算普查人员需求,抓紧完成第三方招标,补充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强化普查知识培训,尽快落实普查人员保障,扎实做好入户调查准备。

  三是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制定普查质量核查方案,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核查区域及入户调查对象,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及时评估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普查结果全面真实。谢谢大家!

  许金洲:谢谢王处和林处,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1: 你好,南方都市报记者,第一,关于大气,今年1到5月份,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它的比例达到48.3%,我想问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我们后面有什么治理的手段。第二,关于水的,我看1到5月份,116个考核方面优良下降,劣Ⅴ类断面上升,水质有所下降,能分析一下原因吗

  林文:你的关注点非常准确,首先我回答第一个问题,关于空气质量和臭氧问题,广东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人口和产业密集度非常高,排放强度大,针对这些特点,我们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早关注早预防、早行动。2013年珠三角率先按新的国家开展监测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数据,同时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和应用,支撑环境管理措施更加精准出台和落地。因为有监测基础数据,我们很早就开展环境科研的相关工作,分析污染成因污染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比如在全国率先实施主体功能区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制定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通过减排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通过多年努力,成效非常显著,2015年到2017年,全省及珠三角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标,完成国家大气考核目标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监测到近年来臭氧浓度虽然达标但升高趋势明显。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臭氧的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大,因此臭氧的生成潜势大。比如说城市的机动车是持续上涨的,机动车增加就导致了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增加。此外,广东家具、涂料、制鞋、印刷、集装箱行业企业众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大,容易导致臭氧生成

  二是,高温强光照射,促进臭氧污染加重。

  三是,全球和区域臭氧浓度背景值持续上升,进一步抬高臭氧浓度。

  臭氧是综合的复合型污染指标,空气中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经过阳光照射以后形成,因为它的形成机理非常复杂,也是全球大气环境科学家要共同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近年来环保厅和科技厅已经组织专家团队加强了对臭氧生成机理的研究,同时制定各区域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协同管控的措施,开展臭氧“削峰”行动,建立精细化的管理机制,来控制臭氧上升趋势。

  第二个问题是今年1-5月地表水考断面水质有所下降的原因:

  一是,全省的工业、生活和农业污染面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很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也还没有实现根本性的改善,生活污水截污纳管率不高,尤其是“最后一公里”管网没能打通,污水没能进入污水处理厂。另外,还有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还不够充分。

  二是今年1-4月全省降雨较常年减少约3成,水量减少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在全省污染负荷总量未显著下降的情况下,局部区域水质恶化。

  三是1-2月是枯水期,监测采样期恰逢全省强降雨,枯水期的强降雨,导致面源积累的污染物集中被雨水带进江河,加重水体污染,导致超标断面增多。如北江流域、广州珠江段等水质同比下降明显,各断面均呈现出以氨氮、总磷及耗氧指标为主要污染物的水质下降特征。

  四是监测事权上收后仅以退潮水质进行评价,对全省水质评估有一定影响。以前是用涨潮和退潮平均值进行评价,广东为沿海省份,入海河流较多,涨、退潮水质存在一定差异。国家监测事权上收后目前仅以退潮数据进行评价,从我们监测评估的情况来看,平均数的水质数据比仅仅退潮的水质数据总体要好。就是这些原因导致1到5月份我省水环境质量有所下降。

  目前国考断面水质考核每月仅手工监测一次,数据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水质自动站全面建成,联网运行后,每4个小时监测一次,这样的数据能更客观准确的体现断面水质的实际状况,为分析环境变化趋势提供准、多、全、快的信息,能更有效的支撑环境监管体系。谢谢。

 

  记者2:我是广东电视台记者,我这个问题是问污染源普查的,与第一次污染源相比,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有哪些不同的地方,重点和难点在什么地方?其次,大多数民众并不是特别清楚污染源普查,能不能用比较简单的方式,能够概括一下污染源普查的意义是什么,对于民众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

  王彦刚:2007年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到现在过了10年,根据国家的规定,我们在2017年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跟第一次相比,应该说还是有非常大的变化。比如说普查的范围,这次是增加了入河(海)排污口、增加了非道路移动机械,这两个方面是最大的变化,第一次普查是没有的。另外,普查技术手段比原来也先进很多,经过10年的科技发展,技术手段上先进了很多,今年的普查要采用移动终端,到了现场直接采集数据,直接定位,排污口在哪里,排到哪里去,联网采集数据、联网上报,准确度会高很多,各种污染源排放情况清清楚楚,对下一步精准分析帮助非常大。

  关于普查的意义,这次普查非常切合当前的时代背景,在去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里面,习近平总书记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在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到广东代表团审议,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非常高。广东要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如果不做污染源普查,只是凭空想象,怎么做产业升级就不清楚。通过污染源普查,可以了解哪些行业治理水平比较差,需要进行科技攻关,帮企业提供一些更加好的治理技术或者清洁生产技术,可以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绿色发展,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环境质量改善对普通群众来讲,意味着生活环境更好,所以,污染源普查对整个社会意义非常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上环境短板的意义非常大。

  普查工作的重点是结合当前污染防治形势的需要,把各类污染源的情况摸清楚,污染源分布在哪里,排放量多少,把各个行业、流域、区域的污染排放情况调查清楚,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污染防治的行动计划,服务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非常大的系统工程,难点还是比较多,从全省来讲主要是三个方面:

  第一,污染源的数量特别多,现在初步的数据148万家,这个是历史数据,历史上登记过这么多企业,量很大,是否仍在生产还要一一现场核实。

  第二,全省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 14个地级市人均GDP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说三分之二的市是落后于全国平均的。

  第三,污染源数量多,动员的人力也比较多,人员如何组织、如何沟通信息,及时把国家和省的要求传达下去,这个对我们来说也是挑战。

  针对这三个难点也采取了针对性措施:

  第一,污染源多,需要招聘的普查人员比较多。利用广东领先的优势,我们请一些第三方来开展工作,协助普查。

  第二,经费方面,省里面对东西北地区安排一部分经费进行补助。各级政府当前对环境保护也非常重视,都优先保障污染源普查。

  第三,在人员组织和信息沟通方面,我们建立了企业微信,这个也是比较先进的手段,企业微信人员数量不限,普通的微信群是500人,企业微信可以是上万人,可以根据需要加入大量的工作人员,通过这样的技术手段把信息及时传达下去,围绕重点目标开展工作,把难点一步一步克服,谢谢。

 

  记者3:各位领导好,我是广州日报记者。第一,刚才林处提到国家水质自动站建设,想了解一下水质自动站建设的意义和广东的进展情况?自动站建成以后,对国标达标率是多少?第二,刚才提到清废行动,核查的企业出现问题比较多,广州“海滔”问题,国家环境部通报也有一个多月时间,想了解一下调查和处理的情况?

  林文:这个问题非常好。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三个环境监测改革的文件,从体制、机制上提出全面系统的解决环境监测深层次问题的药方。把三个改革文件执行好,让环境监测改革顺利实施落地,我们责无旁贷。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是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的重要环节,也是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建设内容。环境监测事权上收是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厘清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必然要求,是化解行政干扰的关键措施,是健全环境质量预警监测网络的重要保障。2016年底国家全面完成了空气质量事权上收工作,实现了“谁考核,谁监测,数据实时共享”的目标。2017年开始国家大力推进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这对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提升政府公信力、确保完成“水十条”工作目标等具有重大意义。

  生态环境部分二个阶段启动了水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第一阶段:实行“采测分离”模式。以前数据是由各地监测,数据逐级上报形成的国家实施监测事权上收以后,2017年10月开始,所有国家考核断面由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监测,统一组织运行维护,实施“采测分离”的手工监测模式,采样是一个单位,分析是另外一个单位,分析单位的人不知道水样从哪里来,每月监测一次。

  第二阶段:推行“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模式,要求到2018年7月底,国家考核断面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站。

  根据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专家论证,广东省需要新建70个水质自动站站房,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配置监测仪器并统一组织运行。截止到5月31日,我省70个水质自动站站房已经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与仪器供应商进行逐一对接,6月底前要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7月底前全面联网。

  70个水质自动站从选址到国家论证,确定点位到施工建设,在半年多的时间内全面如期完成建设。这个工作量非常大,还有很多涉及水利、航道、安全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复杂耗时,这项工作能够这么快完成,得益于生态环保部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马省长亲自为这项工作做过批示,得益于省直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包括交通厅、水利厅、海事局等相关单位,得益于市县级及基层工作人员亲力亲为,借此机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深表感谢。

  许金洲:“海滔”问题我简单回应一下,前段时间因为“海滔”公司倾倒污泥的事情,在媒体中都引起广泛的关注,这个问题发生了一个多月,相关部门已经对涉事的企业进行处罚。纪检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近期也会做出进一步的处理。这次结合“海滔”事件出现之后,省环保厅结合清废行动,组成12个督查组对全省涉固废行业,尤其是固废行业开展地毯式的搜查,发现问题不少,前面通报的时候也作了汇报,等会需要具体数据可以提供大家,这也是可以对外的数据,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对广东安排专项的督查行动,就是固废这个问题。

  好,最后一个问题。

 

  记者4:各位领导早上好!我是南方日报社的记者,我刚刚看到江河水质数据是70多,印象中,国考断面之前也公布这个数据,好像是80点多,国考断面的水质同比有所提升的,但是我看了一下省控水质却是有点下降,我问一下林处这个原因是什么?

  林文:谢谢你的提问,您看到的80.6%是2017年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的数据,2018年1月到5月的数据是73.5%,时间段不一样。另外还有一个区别就是国考断面是国家确定的71个断面,省考在国家点位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界定地方责任,增加到166个断面,因为断面数不一致,所以数据不一致,数据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统计范围不一致造成的。

  广东省功能分区比较明显,饮用水源达标率长期保持100%的达标率。我省大江大河水质优良率高,流经城市的水体相对差一些。和全国情况比,我们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劣Ⅴ类水体我们省的数据比国家平均值要多一点,也就是说我们的好水比全国的平均数好,我们的差水比全国平均数多一点。谢谢。

  许金洲: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今天发布会的实录将于下午4点左右上传到省环保厅公众网,谢谢大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iv id="gdep_footer"> <div class="hidden-xs hidden-sm"> <div class="footer-info"> <p><b>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版权所有</b></p> <p>Copyright © 1999-<script>document.write('<span>' + (new Date()).getFullYear() + '</span>');</script>    粤ICP备05077635号</p> <p>建议使用 IE7.0 以上浏览器</p> </div> <div class="footer-links"> <div> <p><a href="//gdee.gd.gov.cn/about4041/content/post_2353128.html" target="_blank">关于本网站</a>·<a href="#" onclick="SetHome(this, '//gdee.gd.gov.cn'); return false;">设本站为主页</a>·<a href="#" onclick="AddFavorite('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gdee.gd.gov.cn'); return false;">收藏本站</a>·<a href="//gdee.gd.gov.cn/gywm4042/content/post_2353129.html" target="_blank">隐私声明</a></p> </div> <div class="pull-right"> 开发维护: <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codebase="//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7,0,19,0" width="187" height="22"> <param name="movie" value="/images/logo.swf"/> <param name="quality" value="high"/> <param name="wmode" value="transparent"/> <embed src="//gdee.gd.gov.cn/images/logo.swf"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style="width: 187px; height: 22px" wmode="transparent" /> </object> </div> </div> <div class="clearfix"></div> </div> <p class="hidden-md hidden-lg ie-hidden">© <script>document.write('<span>' + (new Date()).getFullYear() + '</span>');</script>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p> </div>